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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广告请莫要再横行
(2009-08-12 19:55:38)
文\鱼竹舟
近日,一名退休工人任庆生为“奥丁臻金手机”电视购物广告宣传所动,于是花了136元购买了一部,结果故障频繁,并且与电视购物的广告宣传还有说明书上所写的内容相差巨大,事后记者与奥丁臻金手机的销售公司上海邦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既然这样回答记者:“你应该知道那些也就是广告上这么说的,不可信的。本机和说明书并不相符,那不用退货呀,换个说明书不就得了嘛。”(相关新闻报导:http://news.qq.com/a/20090812/001361.htm)
所谓电视购物是兴于上世界八十年代初的美国,那时候的电视购物广告设有专门频道进行播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进入中国荧屏。
其实电视购物面向大范围则是通过电话定购方式,面对小范围则是指定地方频道所在地区的零售店。普通电视广告一般只持续10秒到20秒之间,而电视购物广告则占据最起码十几分钟。一般电视购物广告会请代言人、主持人、使用人来介绍他们产品的功能,然后再找几个人谈谈使用了该产品的感受。电视购物广告的台词一般都是夸张化,以激情澎湃、感激、惊讶的语调来衬托气氛,一般都会出现”太棒了”、“太神奇了”、“你还犹豫什么”、“不容错过”的言语,这些语言往往让人听起来觉得恶心。并且电视购物广告一般总以突出其产品的优越功能与物美价廉来吸引消费者。当然至于电视购物广告所宣传的产品,还希望大家要三思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大家要明白,真正好的产品肯定会引起轰动,只需要上电视普通广告来显示该产品的可信度与影响力,并且有其专门的销售渠道,根本不需要上什么电视购物广告,并且电视购物的产品功能效果绝对有待质疑,“奥丁臻金手机”就是这些电视购物广告产品的“榜样”。
电视购物如果欺骗消费者,就可以算是属于“光天化日之下”的欺骗行为,毕竟这些电视购物广告是上电视的,而电视频道由于本身有一定的权威性,所以很容易上消费者联想到既然可以上电视的广告,绝对不会忽悠人,由于公众向来有相信电视频道的广告的的心理,却是增加了消费者的上当几率,所以给予带有欺骗性质的电视购物广告登上屏幕的电视频道,理应承当相关的责任连带处罚。
本人向来看电视购物广告就觉得恶心,里面的宣传台词貌似在忽悠三岁小孩,并且占据了宝贵的屏幕,而且占据时间也属于过长,希望广电总局对于该类电视购物广告给予取缔,防止电视购物广告成为商家给消费这设置的美丽陷阱。不久前,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会长王文学表示,首个《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最迟今年出台,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届时,看看电视购物与不法商家还能在屏幕上横行嚣张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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