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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献、资料【E】 |
Enyo不喜欢看国内作家写的以欧陆为背景的小说,除了书中时代感混乱外,通常我只要看到作者写到贵族称谓,我就已经无法忍受了例如: title:伍佛顿伯爵(Earl of Wolverton) name:亚力.雷夫尔(Alex Raiford) 我常见的称谓错误就有: 亚力.雷夫尔伯爵──封号呢?伯爵的封号不见了雷夫尔伯爵(Earl of Raiford)──真方便,title与姓氏一起用亚力爵爷(Lord Alex)──朋友、仆人….随便杂七杂八的人都可以这么叫雷夫尔爵爷(Lord Raiford)──这个最常见阁下(your grace)--除非主角是公爵,不然请不要乱叫(以上感谢Lisa Klepas的Then came you(请君入梦)的雷亚力串场演出) 或许是因为国外曼曼翻成中文后,贵族们的姓氏很少用到,其余都是以其头衔或名字来称呼,所以翻译者干脆简略其姓氏,直接以其音译或意译来当人物姓氏(我第一次看到国外曼曼的主角姓名前套着中国百家姓时,着实愣了一下),因此国内作家在尝试写欧洲贵族背景的小说时,虽然不会出现中国百家姓,但很容易就犯了将头衔称谓乱套的情形。 下面这篇文章是国外罗曼史作家Jo
Beverley写的有关贵族称谓与贵族阶级的文章,虽然经过Enyo不忠实的翻译后已变成一篇狗啃过的中文文章,不过多看几响应该还是看的懂吧,有兴趣的人好好研究吧! 有兴趣看原文的,请到http://www.sff.net/people/jobeverley/title.html
如果没有血缘相近的男性继承人,只有极少数的头衔可以让女性继承,但当她们有了儿子,这些还是会复归到男性血系上(如同英国君主制度一般)。有一些爵位会自动略过女性继承人(当没有男性后嗣时),但后代仍然可向皇室请求爵位的回复。 长子被称为 the heir
apparent,他是当然的继承人。如果不是(指不是直系继承人),那么就会被称为是the
heir
presumptive(推定继承人,在更具有继承权的人诞生以前的继承者)。既使不太可能发生,但血缘较近的继承人被制造出来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着。如果发生的话,推定继承人就不再保有继承人的资格了。 如果贵族死后只留下妻子而没有儿子,在推定继承人继承爵位前,必须给予一段期间以确认她(未亡人)没有怀孕。 继承人必须是嫡出的(指婚生子)。一位贵族可能藉由之后的婚姻使私生子合法化,但这孩子不能成为他的合法继承人。 贵族们在上议位中拥有席位。然而,礼貌上的贵族衔称(courtesytitles,实际上被称呼者并未拥有该头衔,通常是指继承人所拥有的衔称)并没有被授予席次。 大部份的贵族并不像使用他们的头衔(title)般的使用他们的姓氏(sur-name)。所以,常见的例子是如: (咳,Enyo中译,别弃嫌喔~ The ranks of the
peerage(贵族的阶级) A)
除了皇室外,阶级最高的是公爵(DUKE) 须注意的是公爵当然也有姓氏(family
name,也就是surname),例如Cavendish,但在一般的情形下并不会使用。公爵夫人也不用其姓氏。如果Anne
Pitt嫁给了Duke of Stone(他的姓氏是Cherry),她会是Duchess of
Stone,她非正式的签名是Anne Stone,而不是Anne Cherry。 礼貌上的贵族衔称(courtesy
titles)并不会让其持有者有上议院中拥有席次,或是拥有其它贵族阶级的特权。(在GEnie(?)上有过一些争论,是关于--在摄政时期是否所有公爵继承人都被称为侯爵,而不管他们实际的头衔为何?这无法证实) 如果继承人在成为公爵前就有了子嗣(公爵的grandson),他(grandson)拥有再低一层的头衔做为他的courtesy
titles。如果继承人(son)先他父亲(duke)而死,他(grandson)就会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the
heirapparent),并取得他父亲的衔称。 除了继承人之外,公爵的儿子们会随着教名(Christian
name)一起被授予爵士(Lord)的称号,例如:Lord Richard Somerset、Lord
Peter Wimsey。但决不会是Lord Somerset 或 Lord Wimsey。 所有的公爵千金都被赋予Lady(翻成夫人或女士)的称号,称呼方式为Lady
<firstname> <suranme>。例:Lady Mary
Clarendon(而不是Lady
Clarendon)。如果她们下于嫁平民,仍保有其头衔。如果Lady Mary
Clarendon嫁给了Mr. Sticklethwait,她成为Lady Mary
Sticklethwait。如果Lady Mary Clarendon嫁给了the Earl of
Herrick,她将是Countess of Herrick,或是Lady
Herrick。如果她只是嫁给了拥有courtesy
titles的人,她可以随她意愿的使用她丈夫的衔称或是她本身拥有的衔称。 请注意,在一切的情况,Lord/Lady
<firstname><surname>和Lord/Lady<lastname> or
<title>都是唯一的,没有人可以同时拥有二者。再者,Lord/Lady
<firstname>是在出生时就被赋予的衔称。既使你的父亲日后继承了爵位因而提高你家庭的地位,但你仍然无法得到这衔称。 所以 Lady Mary Smith 不是 Lady
Smith,反之亦然.
他的继承人会取得他次低一层的头衔做为他的courtesy
title。其它的儿子都拥有Lord <firstname>
<suranme>的衔称。所有的女儿也拥有Lady<firstname>
<suranme>的衔称。细节与如公爵一段所述。 C)在侯爵之下的是伯爵(EARL) 他的妻子是克兰索夫人(Lady
Cranthorpe),她简略的签名则是狄黛茉娜.卡兰索(Desdemona
Cranthorpe) 如同公爵,伯爵的继承人也会取得他次低一层的头衔做为courtesytitles,继承人的儿子再取次低的。 所有的伯爵的千金们都被赋与Lady
<firstname>的衔称--(细节同公爵女儿)。然而伯爵较小的儿子们,仅仅是the
honorable(这怎么翻?),此称谓并不在口语中使用。 D)接下来是子爵(VISCOUNT) 他的继承人没有特别的衔称。所有的孩子们都被称为the
Honorable。 E)贵族阶级最低的是男爵(BARON) 男爵的孩子们同子爵的,没有特别的衔称。 F)接下来--已不是贵族阶级的--从男爵(BARONET,或译为准男爵)从男爵的称呼为某某先生(Sir
<firstname> <suranme>),例:理察.文雷斯利先生(Sir
Richard Wellesley)。他的妻子被称为文雷斯利夫人(Lady
<suranme>)。但不是Lady Mary
Wellesley,除非她是公爵侯爵或伯爵的女儿。她的签名为名字+姓氏(<firstname>
<suranme>),例:Mary Wellesley。 G)爵士(A KNIGHT) COMMON PROBLEMS SEEN IN
NOVELS(小说中的常见问题) 将礼貌上的贵族衔称(courtesy
titles)互换,例如:Lady Mary Smith和 Lady Smith。 将贵族的头衔(peerage
titles)互换,例:Michael Downs, Earl
ofRosebury,有各种不同的称谓:Lord Rosebury,Lord Downs 和
LordMichael Downs。 用了不属于他/她的贵族头衔,例:当Jane
Potts嫁给Viscount Twistleton,错误的成为了Lady Jane。 让一位寡妇--尤其是贵族的未亡人,在确定她是否怀孕的时间过去前,就让她再婚,或确切地说她怀的小孩是谁的(o_o?) 在未确定未亡人是否将产下继承人前,就让推定继承人(the
heirpresumptive)认为他在爵位及财产上拥有完全的权力。 让女继承人继承了头衔,并将它转给了她的丈夫。经由国王旨意,它有可能发生,但这并不是正常情形。 当一位有头衔身份的上流社会女子成了寡妇,她便是某某大爷(译注,如威灵顿公爵,温沙公爵等)的未亡人,但这项称谓一般都会被延缓,逮头衔继承人娶妻后,为避免引起Middlethorpe夫人真假双胞案之议时,方予使用。 就算这位夫人有媳妇,除非造成混淆的情形已相当明显,要不然,按惯例,人们还是有可能以固有简称尊呼她。假设逖力公爵未亡人出席家例程的小型聚会,而与她有着相同头衔的媳妇却远在伦敦时,与会人士便不会动辄以公爵未亡人来称呼她。 PEERESSES IN THEIR OWN
RIGHT(贵族女子的权利) 在没有男性子嗣的情形下,有一些爵位是可以传给女儿的。举皇室的例子来说,惯例上,如果她们嫁给了同阶级的贵族为妻,但她们的丈夫并不会因此婚姻而获得头衔。正如爱丁堡公爵并不是国王。 贵族女子在婚后仍保有她的头衔,如果她丈夫的阶级高于她,她的称谓将是二个头衔的结合,较低的那个被置于最后。无论在任何婚姻中,她都拥有她世袭头衔的所有权利,并传承下去。 既然丈夫无法从此婚姻中得到头衔,女伯爵有可能下嫁于平民。 她的长子会是他的继承人并得到较她低一层的贵族衔称。如果她没有儿子,她的长女会是继承人,但她只会拥有出生时所赋予的衔称,例:Lady
Anne。长女通常只是推定继承人(the heir
presumptive),因为男性后嗣在未来仍然可能出现。 |
lord
vt.(及物動詞 transitive verb)
1.【罕】封…為貴族(= ennoble)
2. 授予…貴族稱號
vi.(不及物動詞 intransitive verb)
1. 逞威風,稱王稱霸
n.(名詞 noun)
1. 【人】君王,君主(國王的尊稱)
2. 【人】(土地、房屋等的)所有者,主人(= owner)
3. 【史】【人】領主
4. 【人】支配者,統治者,首領
5. 【人】巨頭,大王
6. 【詩】【人】丈夫,夫君
7. 【廢】【人】家長
8. 【人】詩人
9. 【人】上帝(= God)
10.【人】主(= Savior)
11.【人】基督
12.【英】【人】貴族(= peer)
13.【人】上議院議員
14.【人】勳爵(對侯、伯、子、男世襲爵位貴族的尊稱)
15.【人】大人,閣下(對公爵或侯爵之子、伯爵長子、擔任上院議員的大主教或主教的尊稱)
16.(= my Lord )
17.【人】(英國議會的)上議院全體議員(包括神職議員和世俗議員)
18.上議院(= the House of Lords)
19.【人】(海軍部、財政部等的)最高委員會委員(= Lords Commissioners)
20.【人】歡慶儀式主持人
21.【占星】【物】首座星(= dominant planet)
其实没什么复杂的,爵位是头衔,姓名是姓名。举个例子:唐朝开国大将李靖,被封为“卫国公”。史书称:李卫公靖。照英国人的方法,也就是卫公爵.靖.李。一般人称他为“卫公”,皇帝叫他“李爱卿”,至亲朋友可以叫他的字“药师”,他的夫人红拂女张出尘照小说戏剧的叫法是“相公”。我宁愿相信在私底下,她也叫他“药师”。其实中国也有公候伯子男这样的等级。看一看『隋唐演义』这类的书,就知道有许多的公爵候爵。只不过我们不叫“卫公爵”“英公爵”,而是叫“卫国公”“英国公”。李渊是隋朝的“唐国公”,也就是“唐公爵”,后来做了皇帝,国号就叫做“唐”。并不是我们抄袭他们,而是当初某位翻译大师高明,把英国的贵族等级和中国原有的等同起来,让中国人一看就能明白。但他们的实在太过繁琐,以至于“从男爵”“勋爵”“爵士”这样的附属爵位没有着落。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