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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有罪却免刑罚,谁在纵容重婚?

(2016-04-01 09:14:27)
标签:

时评

情感

分类: 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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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有罪却免刑罚,闸北法院如此包容重婚?


【文/宾语】


  57岁的美籍华人钱女士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与老公冯某结婚29年,现在还是合法夫妻,丈夫却背着她在上海与别的女人长期同居生活,并在53岁这年生下一女。


  更让钱女士想不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有明确规定,法院也查明被告主客观行为均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最终却以“重婚情节尚属轻微”、“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为由,判定冯某“犯重婚罪,免于刑事处罚”。


  此种怪事就发生在上海市闸北区,奇怪的判决书3月29日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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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丈夫与人同居生女


  美籍华人钱女士与冯某是大学同学,两人于1987年4月在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育两女。


  钱女士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婚后,她与老公一同到美国打拼,有了一定的积蓄。


  钱女士说,2002年9月,冯某拿走了家中60万元美金回到国内开他的第三个公司。2007年,冯某在上海经营的公司亏损360万元,冯某瞒着她,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平型关路购买了房子。2008年,以转让形式赠与比他小15岁的湖北省阳新县女子王某。从此,二人开始在这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共同进出。2012年6月,两人生下一女,之后三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小孩分别称呼冯某和王某为“爸爸”、“妈妈”。


  2015年2月26日,钱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无意中暴露的婚外情


  钱女士在向警方提交的《控告书》中,指控冯某与王某从认识到组建家庭这么多年来,冯某一直对结发妻子隐瞒、欺骗,自己每次打电话给冯某,他都立马接听,有一次没接听,第二天冯某一直作解释,直到自己说:“我相信你”。


  钱女士说,自己每次回上海,冯某都会表面与自己居住在罗锦路家中,但几乎天天以打牌或者打高尔夫球等为由外出,到赠给王某的家中过夜或度周末。


  2014年9月23日晚上8点半左右,冯某悄悄从罗锦路家中溜走到王某家中。9月25日回来,把自己的护照悄悄拿走并找借口离家出走,实际上一直与王某生活在一起,直到案发。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冯某一次无意中忘记挂断的电话,让他的婚外情暴露了。


  钱女士说,2014年10月3日,她和冯某通完电话后,冯某忘了挂电话,自己听到了冯某和王某的对话。在41分钟的电话里,让她知道冯某在外面又有了家庭,有了孩子,看着孩子很开心,与王某憧憬着今后20年的生活,冯某夸王某是贤妻良母,冯某很流利地称王某的父母为“老娘,老头”(即父母的意思),最后冯某对小孩说道:“叫妈妈出来还是爸爸出来?”


家外有家的花心男人


  钱女士懵了。前往两人所在的小区求助,询问他们关于冯某和王某的生活情况。小区里的人说:“人家两个人就一道走,我以为他们是夫妻。我们又不多管闲事的。”知情人证实:“其他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两人早上一道送孩子去早教班,晚上接孩子回家,行使作为孩子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冯某和王某还带着孩子一同去去餐馆、虹桥医院和第十人民医院等医院看病,并带孩子到杨浦国际时尚中心等各大商场散步、购物,三人俨然就是一家人。


  2014年12月21日,钱女士再次去两人所在的小区调查情况,两位知情者说:2008年就看到了这部三菱汽车了,另一位从2009年底开始在小区工作的证人说,2010年就看到两个人在一起了,“看他们那个亲热劲,应该是夫妻的样子”。


  冯某想叫他姐姐去打钱女士时,冯已承认他早就与王某生活在一起了,也承认孩子是自己的,他姐姐几次直接称王某为冯某的老婆。冯某的姐姐说“你说住在朋友家里,实际上就是这里有个家庭了 。”


用妻子辛苦赚回家的薪水包养小三


  经济上,二人一直共同使用钱女士辛苦赚回家的薪水,王某把钱女士与冯某的财产认为是她自己的,还商量如何转移钱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她的帐户。


  钱女士认为,王某明知冯某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冯某与王某均触犯了《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罪,恳请依法追究冯某与王某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查明,在王某生产医院的患者登记表上,王某的联系人登记为冯某,关系为“丈夫”;另,女儿冯某某出生后,冯某、王某分别以父亲、母亲的身份申领了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


  冯某在公安机关供述,平时女儿叫自己“爸爸”,叫王某“妈妈”,一般人会认为他和王某是夫妻关系。

   

奇怪的判决:生了孩子还叫情节轻微


  2015年3月6日,上海市公安分局闸北分局以涉嫌重婚罪将冯某刑事拘留,5月14日移送闸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10月12日,闸北区检察院以冯某犯重婚罪向闸北区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审理查明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与王某持续、稳定地在案发地共同生活,女儿冯某某出生后,在公开场合直接称呼两人为“爸爸”、“妈妈”,上述行为就一般人的认知,足以使周围群众认为冯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有一个完整的三口之家,明显超越了非法同居的道德范畴,侵害了冯某与钱女士之间正常的婚姻关系,故应当认定被告人冯某系以夫妻名义和王某公开同居生活,且冯某主观上对此危害行为和结果也始终持放任的态度。综上,冯某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均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到此,谁都会认为冯某是罪有应得,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且慢,法院鉴于被告人冯某的“重婚情节尚属轻微,且其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可采纳辩护人提出的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冯某犯重婚罪,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钱女士欲哭无泪:难道小偷偷了东西,判一个盗窃罪,偷的东西可以拿回家?


  钱女士的朋友们也在纷纷鸣不平——


  越女士认为,重婚的犯罪成本实在太低,所以导致今天的社会风气败坏,小三猖獗。“冯可能现在正抱着小三乐不可支呢,他认为他是赢家了。”


  道石专家:要让作孽者付出代价,要让助纣为虐者付出代价,才能使社会和谐。


  陆女士:简直是司法的笑话,有罪名却不获刑这是公开对法律尊严的亵渎和嘲弄。这样会导致原本畏惧于法律约束的男人大胆去婚外恋的,否则会被笑话没有色胆。女同胞要有保护意识。


  星女士:至少要关半年吧,现在社会也是没有真正保护受害妇女。


  Sofie 女士:法律如果不能惩罚冯某和小三,这样的判决让婚姻法形同虚设。(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文/宾语】


  载请注明——来自宾语的廉政空间

(http://blog.sina.com.cn/binyu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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