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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洒水车成了一座城市的痛

(2016-01-18 07: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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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财经

分类: 锐评

阜阳:洒水车成了一座城市的痛

阜阳:洒水车成了一座城市的痛

【文/宾语】


  1月14日上午,阜阳不少市民都碰到了“邪门”的事:从当日清晨6点到上午8点半之间,城区共接到了42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报警人都用了类似的词语——地滑、结冰。原来,当日凌晨阜阳最低温度-5℃,洒水车却冒着严寒“辛苦”洒水清洁路面,导致城区多条道路结冰,引发交通事故。

    安徽商报1月16日报道,对于这次由洒水车“任性”作业引发的事故,阜阳市环卫局副局长芮局长给出的解释是,阜阳最近天气干燥,路面扬尘大。洒水的本意是为了冲洗路面,给大家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当天路面结冰可能是因为对气温变化和小地理环境因素判断不足导致。

    尽管阜阳市环卫部门已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向市民致歉,尽管相关领导承诺今后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但一相信承诺就上当的阜阳市民这次显然不买账了。从菜市场到饭桌上,从微博、微信、论坛到当地报纸、电台的热线电话,都在吐槽“与阜阳人民有仇”的任性洒水车。

    阜阳人不相信相关领导的承诺,是因为相关领导每年都会给出承诺,承诺过后洒水车接着会出来祸害人。

    去年11月24日,阜阳迎来了今冬的第一场雪,也迎来了大降温天气。之后,由于洒水车在零度以下的清晨坚持作业,造成车辆追尾、骑车人摔倒等事故接连发生。针对洒水车惹出来的祸,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又是召开专题会议,又是下发通知,要求“气温在零度以下,不宜实施夜间冲洗和白天洒水作业”。

    过了不到两个月,因洒水车人为造冰引发的交通事故就又发生了。

    类似事故,从2013年冬天以来,年年都有发生,年年都有相关部门的承诺,市民年年冬天都在战战兢兢中度过。究其原因,是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清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013年秋天开始,阜阳实施了市容环境卫生市场化改革,将全市主次干道交给各区,各区又将道路的环卫作业交给了保洁公司,环卫部门对保洁公司的洒水次数是有考核的,“完不成考核就要处罚,甚至解除承包合同”。在生存利益面前,保洁公司只管完成考核任务,至于什么时间洒水,洒水后结不结冰,结冰后会造成什么后果,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2013年12月20日,因为洒水车在-5℃的大街上洒水作业,造成路面结冰打滑,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在媒体的监督下,阜阳市环卫清扫大队紧急联系各区环卫部门及相关保洁公司,要求气温低于零度时,不要在后半夜和清晨出动洒水车洒水。事实上,整个2013年冬天,阜阳市民遭洒水车“暗算”的悲剧就没有停止过。被打爆的阜阳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反馈最多的就是:已经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2014年冬天,由洒水车引发的事故再次上演。原因是有关部门明里告诉市民“不会在气温降至零度后洒水”,私底下向各区市容局发出通知,强调“从(2015年)2月份开始将夜间道路冲洗作业纳入每月环卫考评”。在“考评”的压力下,2月2日凌晨,洒水车顶着-2℃的寒气上路洒水了,当天引发几十起交通事故。阜阳的朋友说,他们都不敢在阜阳过冬天了。

    战战兢兢中,到了2015年的冬天,阜阳又进入了“洒水车造冰”车祸模式。

    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城市管理,管理者就有责任保障“好心不做坏事”。如果是环卫部门自己管理,发生洒水车“闯祸”这样的事情,就是行政责任;现在是行政机关把自己的管理职责委托给了他人,由此导致的后果,按照法律规定,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容环境管理机关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任何的责任追究起来,都是“亡羊补牢”。从群众年年摔,洒水车年年“顶风作案”,相关部门年年道歉、年年承诺可以看出,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是不是过于机械,过于僵化,只要城市干净的结果,而不管零下洒水对市民造成伤害的过程;只提要求,而不进行全程监管。我们不能就此说有利益因素夹杂在里面,但做任何事情你都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的规律。零下5度还去洒水,已经不是在防尘,而是在制造麻烦,制造障碍,甚至是制造危险。说好听一点,是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讲重一点,是懒政、惰政,洒水成冰造成的交通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就是不履行职责甚至涉嫌渎职。   

    进一步说,对于具体实施洒水的公司和个人,并不能必然免除其民事责任,因为洒水是让你去清洁卫生的,在零下5度的寒冷天去洒水,你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后果。这种情况下,管理公司也好,委托的管理部门也好,由此导致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相关的管理者、公司和个人也许会说,我只管洒水,我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结果。但法律上所讲的知道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就是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应当知道是放任了结果的发生:你虽然不愿意看到车祸发生,但你在零下5度的寒夜里洒水成冰,可应当知道会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你本意上是要给大家一个干净的出行环境,结果却是对公众造成了伤害,可应该承担由此造成的结果?除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不可免,该给予行政处罚要给予行政处罚,如果给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些年,类似不计后果零下洒水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违反规律的植树造“零”,只要数量,不管质量,只要栽下去,不管成活率……是不是都该说道说道?

    阜阳市环卫部门向市民的致歉与承诺,公众为何不买账?显然,任何事后的“补牢”都是由“亡羊”的代价换来的,但“补牢”的根本目的是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阜阳洒水车“任性”作业引发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就不是简单的事后“补牢”问题。年年“亡羊”,年年“补牢”,补过牢之后羊却继续亡,叫公众如何去买你的账呢?

    换句话说,要想让老百姓买你的账,就要拿出一套能够向公众交待和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的可行方案,同时向公众公示,让大家相信你的诚意。比如你委托的公司,它的资质,它的能力,它对城市维护的方式是不是正确;政府委托了,合同的签订与利益导向有没有问题,等等。像洒水这件事,你洒水是为了减少灰尘,但减少灰尘是不是只有洒水这一种?对于有能力的公司来说,它不但有相应的资质,还有相应的技术、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管理人员。除了洒水除尘,它还能用其他先进的、科学的、有效的方法来达到目的。如果连除尘这件事都做不好,撇开利益问题,这个公司的能力体现在哪里?作为管理者,连辆洒水车都管不住,管不好,你的管理能力又体现在哪里?  

    这次由洒水车“任性”作业引发的事故发生后,阜阳市环卫局副局长芮局长给出的解释不要说诚意,连托词都说不好。说洒水的本意是为了冲洗路面,给大家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意思是夜间零下洒水是“好心”,“好心”的说法是推卸责任。法律上也好,管理上也好,制度上也好,好心不好心是情节问题,但不必然能够掩盖做错事、做违法的事。做错了事,就要改正;做违法的事,就要纠正,不能用“好心”来推卸责任,更不能把“好心”当成掩盖矛盾的挡箭牌。至于说当天路面结冰可能是因为对气温变化和小地理环境因素判断不足导致,如果天气预报是零上5度,天气突变,这是不可控的,但明明天气预报是零下5度,你违反常识,违反自然规律,违反操作规程,违反了“气温在零度以下,不宜实施夜间冲洗和白天洒水作业”的规定,再找这个理由那个理由,这样搪塞那样搪塞,就是自己打脸了。

    阜阳的城市管理者又向市民承诺了。如果这次承诺之后,问题如果继续发生,既说明相关的管理者漠视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折射出管理者缺乏用法制化和现代化智慧管理好这座城市的基本能力,有必要认真地面壁“反省思过”。(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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