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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人士上高速围堵拉狗车是危险的闹剧

(2015-09-09 07: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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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锐评

动保人士上高速围堵拉狗车是危险的闹剧


动保人士上高速围堵拉狗车是危险的闹剧

【文/宾语】


   7日凌晨2时左右,动保志愿者将一辆拉了200多只狗的货车追下高速,拦截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双方一直对峙到上午,情绪激动的司机妻子一度自伤,用匕首扎伤了自己的大腿。(9月8日华商报)

   人类与狗一直“情未了”。宋朝高僧释梵琮有句偈颂“犬不择家贫,子不嫌母丑。”这句话已经流传了上千年。民间传说中,有不少义犬救主、义犬报恩的感人故事,狗也被认为是人类的朋友。但背地里,人类又没少说“朋友”的坏话:狗眼看人,鸡鸣狗盗……更有一些对狗文化有研究的读书人,以狗描人,总能让人与狗扯上关系:有点追求的,人模狗样;好心帮人的,狗拿耗子;三五好友喜欢在一起吃吃喝喝,狐朋狗友;有时好心帮人出个主意什么的,一不小心就成了狗头军师;逢年过节,迎亲嫁娶,宴席上上猪肉牛肉鱼肉鸡肉都是正常的,唯独狗肉“上不了大席面”。

   我一直是反对吃肉的,不只是狗肉,其他动物的肉我也觉得不该吃。佛曰:众生平等。任何动物都是众生的一员,其他动物凭什么在人的眼里就要成为一道菜?当然,我的说法也常被很多朋友反对:植物也有生命,你干脆荤的素的都不要吃了。民以食为天,任何人都不能不吃饭。既然要吃饭,有的人喜欢粗茶淡饭,有的人喜欢大鱼大肉,有的人喜欢荤素搭配,别人愿意吃什么,只要不是国家立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那是人家的权利。朋友的反驳,让我反思自己以前对别人吃肉的的态度是不正常的。

   爱狗无罪,爱吃狗肉也无罪。古人本来就吃狗肉,在古代狗肉也是上得了大席面的。《礼记·王制》中的燕飨之礼“一献之礼既毕,皆坐而饮酒,以至于醉,其牲用狗……”;秦汉时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民间既有“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之说。在民间,一直就有“狗肉滚三滚,神仙坐不稳”的说法,可见狗肉之美味对人的诱惑之大。江苏沛县、贵州花江、广东湛江、广西灵川这些远近闻名的“狗肉之乡”,都有着悠久的吃狗肉历史。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爱狗人士有爱狗的权利,喜欢吃狗肉的人也有进食狗肉的权利,在法律禁止之前,任何人都无权利阻止别人吃狗肉,这也是公民的生存权。对爱狗人士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如同爱牛人士不能去火锅店抢人家的牛,爱猪人士不能强令饭店不准做红烧肉一样,爱狗人士也无权去拦人家的运狗车。但现实是,运狗车被爱狗人士拦截的野蛮行为在一次次上演着,甚至连法律界人士的善意劝导,也会招来爱狗人士的谩骂。而一些爱狗人士爱的生活并不幸福。去年,重庆“爱狗人士”杨大妈从玉林收购170多只猫狗中,一个月时间就有51只死亡,为了收养流浪狗,她花掉上百万家产,欠下巨额债务。由于杨大妈见到流浪狗就往家抱,丈夫受不了,跟她离了婚,儿媳妇受不了,与她儿子离了婚,儿子也崩溃了,将家里砸了四五次……人不幸福,被关爱的狗也不幸福:早前引起社会关注的广西玉林狗节,爱狗人士以赎买方式救出的1800只狗,如今仅剩下400多只狗,爱狗的成效并不明显。

   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认为,爱狗人士首先应该是爱心人士,爱心人士就不应该做违法的事。动保志愿者深更半夜在高速上围追堵截运狗货车,一则不安全,二则涉嫌违法,要求卸载人家承运的狗更有抢劫之嫌。月黑风高夜将帮人送货的货车司机夫妇劫持下高速公路,给狗喂食喂水,运狗的夫妻被侮辱谩骂,逼得货车司机的妻子挥刀自残,哪还有点怜悯之心?爱狗人士可以上路拦车,是否意味着爱猪人士、爱鸡人士也可以上路拦截运猪车、运鸡车?动保人士半夜拦截拉狗货车,是担心这些狗运到地方之后将会被宰杀,太残忍,希望能解救这些小狗。爱狗之心是有了,但送货司机如果不能把“货”送到地方,就要赔偿损失。人权与狗权,哪个更应该得到尊重?

   我不同意你吃狗肉,但我誓死捍卫你吃狗肉的权利!(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文/宾语】


    转载请注明——来自宾语的廉政空间

(http://blog.sina.com.cn/binyu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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