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维权如何保护自己?
【文/宾语】
8月22日中午12时许,天涯社区焦作版版主“焦作退伍兵”被警方正式释放。此前,“焦作退伍兵”因发帖对焦作“8.7交通事故惨案”表达看法,并围观事故死伤者家属向市政府讨要说法,于8月14日上午被当地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8月22日财新网)
在与外界失去8天联系之后,8月22日中午12:59:12,“焦作退伍兵”在天涯社区发了个简短的帖子:我是网友“焦作退伍兵”,因自己的不当言行,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服教育,自己已知错认错,吸取教训。感谢网友对我的关心!
这几天,天涯焦作版主“焦作退伍兵”一直在揪着千万网友的心。
因发帖对焦作“8.7交通事故惨案”表达看法,并围观事故死伤者家属向市政府讨要说法,“焦作退伍兵”于8月14日上午被当地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事拘留。8月22日中午被警方释放。
8月21日,天涯河南版主“中原枪手”、“飞雪夜归狼”因前往声援,也被扣留。直到8月22日下午才被释放。
“焦作退伍兵”虽说已经被释放,但依然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取保候审,是一种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也就是说,“焦作退伍兵”并未完全自由。
对于22日中午“焦作退伍兵”发的“感谢贴”,很多网友并不买账,有说是“被胁迫的”,有“激励”他“凡事敢做敢干,有什么苦衷请告诉网友们”的,有怀疑“肯定不是本人”的……
现在已经确认,帖子是“焦作退伍兵”所发。取保候审说明警方并没有撤销对他的立案。
大家先不要对“焦作退伍兵”“没骨气”的表态生气上火,横加指责。既然他承认“因自己的不当言行,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服教育”,表示“自己已知错认错,吸取教训”,我们就该尊重他的表态和想法。更不要急着让他写这几天在里面的经历。
“焦作退伍兵”首先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也有父母兄弟等亲人,他们的亲人对别离之苦的切肤之感比我们也许更强烈些。
在这个假话成真相,质疑变谣言的年代,发帖者一个不留神就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和麻烦。因此,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一,自己摆事实,道理大家讲。
发帖者应该尽可能地把事实给摆出来,有图有真相。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二,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不能听信一面之词,要尽可能地对多方进行调查了解。了解的人越多,了解得越全面,就越接近真相。
三,不能为泄私愤而发帖。
我们常说公平公正,泄私愤的目的就已经让你失去了理智。失去理智状态下的发帖,不可能真实客观。当你想着发帖很解气的时候,形势已经开始对你不妙。
四,千万不要为引人关注而编造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
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
为了引人关注而编造事实,无中生有,添枝加叶,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
五,以理服人,拒绝谩骂。
我们发帖的目的是为了引起有关人士与机构的关注,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不是为了图嘴上快活。但现在有一个倾向,发帖时似乎不骂上几句,就显不出自己的“牛逼”。但恰恰是这种骂贴,很容易引起有关人士与机构的反感,也很容易给自己招来麻烦。
六,不要以揭人隐私为快事。
隐私权是一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近年来,隐私权随着一个又一个网络事件的出现,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被漠视和忽略了。这种现象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恐慌和不安。
7月上旬,网名为“悼念石正芳”的网友发表的《厦门大学50岁寡妇教授和30岁同居小情人惊世畸恋》一文。作者自称是一名30岁的厦大教师,以“感情受害者”的身份诉说了与年近50的寡居厦大女教授从相知相恋,并为其与老婆离婚,最后发现女教授仍与他人保持暧昧的故事。
大家在津津乐道50岁寡妇教授和30岁同居小情人惊世畸恋的时候,女教授的隐私权变得一文不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旦当事人追究起来,发帖者是很难逃脱制裁的。
七,发帖者不能煽动对抗情绪。
比如,死者家属在政府办公楼、大院或者大门口放花圈、烧纸钱、披麻戴孝等等过激行为,是不能提倡、照片也不能往网上发的。发帖者不能成为浇油之火。
八,要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大家不要忘了学习,学习是为了理直气壮、大胆从容地踩着边线走,学习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自己。只有保护了自己,才能有效地帮助别人。
我始终认为,作为发帖者,绝对不能逞一时之勇,一时之快,不能做愣头青;不能光有一腔热血,还要有起码的法制概念。不然,不但帮不上别人的忙,还会白白牺牲自己,让家人和朋友担心,给网友添堵,给社会添乱。
总之,宾语的廉政空间认为,维权不是蛮干,蛮干不是勇敢,是愚蠢;讲究策略不是懦弱,是智慧。
无论是发帖人还是版主,一定要学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尽可能不授人以柄。【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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