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探究真相绝非媒体苛求

(2012-05-24 00:22:00)
标签:

杂谈

    “你若安好,便是天晴”,这句诗意的话语源自网友对一个微博名为“鲁若晴”的患白血病女孩的祝福,引发网友关注并祝福的则源自“鲁若晴”在微博里表现出的不屈的抗癌勇气和和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由于关注,所以祝福;因为祝福,所以希望她能战胜病魔,更有网友希望去青岛实地探望“鲁若晴”。正是基于一些网友的期待及媒体的职能,才有媒体派记者去青岛找寻“鲁若晴”,探究围绕“鲁若晴”引发的一切亟待了解的真相。
    谁也没料到,正是本报记者的青岛之行,让一些人甚至一些媒体很“不高兴”。如果“鲁若晴”真是山东姑娘,作为一家山东媒体,关注“鲁若晴”不仅是是媒体的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能使然,也是人之常情。遗憾的是这种人之常情遭遇了空前的口诛笔伐。不奇怪吗?
    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报道真相不仅是向社会和公众传播信息,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体现和保护,尤其在鱼龙混杂的虚拟空间,媒体和记者更应成为“站在船头的瞭望者”,博取云雾换得真相。而不应是麻木不仁、阴阳怪气的特殊看客。如果普通的网友做这样的看客,也不奇怪,如果是媒体身为此类看客,则忘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媒体之所以探究真相,还是因为在一个知情权缺失的社会,谣言和猜忌势必会粉墨登场。公众是要基于调查采访之上的知情权还是要无法验证的网络传言?答案不言自明。因此,不管“鲁若晴”是真是假、是虚是实,媒体派记者采访此事件就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媒体探究真相之行,也是为了寻找一种真实、一种真情、一种能感染人打动人的精神。否则,在真相的阳光无法到达时,网友的爱心与善良完全有可能被网络谣言和微博上不明真相的“骂家”所绑架。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探究“鲁若晴”真相的过程不仅是为了保护真实的“鲁若晴”不被网络脏水玷污,也是为了保护广大网友的善良与爱心不被亵渎。此话不是危言耸听,据媒体报道,今年年初,杭州女子肖艳琴在微博留下遗书,声称自己被丈夫的情人逼死,引得网友和媒体对她的丈夫和小三口诛笔伐;没想到的是,一周后,肖艳琴“复活”并接受北京某电视台独家专访,还被曝收了电视台所给的20万元酬金。针对目前的网络环境,为了向公众负责任地公布一个事件的真相,媒体如果不去甄别、不去求证行吗?
    如果“鲁若晴”真的存在,她的抗击病魔的精神和勇气不该借助媒体向社会传播并弘扬吗?如果网上“鲁若晴”在生活中不存在,那还社会和公众一个真相何错之有?
    然而正是记者的青岛探究真相之行在一些人、一些媒体眼里成了一种“苛刻”,甚至苛求。遗憾的是,持这种批判论调者恰好模糊了媒体的职能及应肩负的社会责任,模糊了公众知情权与个人合法利益的一致性。在一些道德卫士看来,媒体的探究真相侵犯了“鲁若晴”的私权利,试问:一次再正常不过的新闻采访侵犯了谁的私权利?难道像有些人一样主观臆断、传谣造谣才算没有侵犯“鲁若晴”的私权利?这种逻辑显然站不住脚。万一“鲁若晴”要不存在,岂不是愚弄公众的善良与爱心?因此,媒体正本清源的探究真相的行为更应得到支持与理解。遗憾的是,有的媒体却宣扬一种论调:由于“鲁若晴”“自始至终都不曾向公众索取什么”,因此,媒体的采访对一个身患重病的“鲁若晴”来说,是一种
“苛刻”,甚至是“真相癖”。按照这种逻辑,只有“鲁若晴”向社会公众求助或索取时,媒体才可以去采访?这种论调及支持的思维方式也未免太滑稽了吧!
    当然,在网络时代,即便有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地相信“鲁若晴”是真的,那是其自由。而为了自己的一种言论“癖好”要求大众媒体的职业行为不是替大众知情权负责、而是替自己的好恶负责,未免太有点霸道了吧?
    即使到了今天到了现在,没有哪个人和哪个媒体强逼“鲁若晴”出来说话,倒是有的人强逼别人言行与他们同步。恰恰是这种偷换概念的“苛刻”更应被社会和公众所警惕。
    事实上,事情发展到这一步, “鲁若晴”是真是假、是虚是实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谁才是“鲁若晴”事件的幕后黑手?这类幕后黑手的企图是什么?制造这样的事件对网络环境甚至现实社会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和破坏?作为媒体,我们的社会责任与职责驱使我们还得去不断地探究每一起新闻事件的真相,而不是向谁刻意地展示所谓的什么“苛刻”。
    因为我们深知,只有把真相还给读者,把事实还给读者,让真理做裁判,我们才不会迷失自己!

                                            2012—05—24  0:22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