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发表评论批郭德
(2010-08-10 15: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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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央视最先在节目《新闻直播间》中,用几句连续的排比句,对打人事件进行了狠批。
央视说,有些人因为某项特长而成为明星成为公众人物,他也因为身为公众人物而应该和必须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这让人想起了最近几天文艺界一位公众人物,他的徒弟动手打人,他自己却用骂人的方式为徒弟撑腰。在这个行业的精华与糟粕之间他留下了糟粕;在这个行业的正气与江湖气之间他选择了江湖气;在个人的私愤与公众人物的责任前,他习惯性地倒向私愤。
“这位公众人物如此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央视表示。
新华社:公众人物面对监督要自重
新华社5日的评论表示,个别公众人物纵容他人殴打记者,指责媒体披露自己靠不住的学历时,常常拿着隐私说事,故意把自己等于同普通人。有的公众人物做错了事死不认账、百般抵赖;有的以动辄“出口成脏”为“风格”、“个性”;有的公开宣称“如果所有人都被你骗到了,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成功的标志”。公众人物“自毁长城”如是,竟毫不脸红,可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评论指,在国外,公众人物向公众让渡一定的隐私权是普遍共识,也是社会成熟的一种标志。 但凡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得到人们的认可、尊重或崇拜,大都有过人之处,比如有一技之长、富有才华、善于经营、位高权重等等,但同时也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因为公众人物的这些身份和地位,公众就有权以更高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有权对他们进行更多的监督,有权对他们的行为说三道四。对他们自己而言,则必须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说得通俗一点儿,一个公众人物就连吃饭的姿势、穿衣的风格,都得想想:这样是不是符合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更不用说要成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评论最后说,公众人物善待公众、善待社会是应尽之责和义,唯其自重方能留下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