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悬赏寻子,公安机关该负点责了
王任辉
4月15日,广东东莞100多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走上街头,沿途派发寻人启事,打出“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的标语,引来众多街坊围观。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针对儿童频繁失踪情况,东莞市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东莞市政府有关领导也表示愿意接见这群“揾仔”的家长。
据4月16日《新快报》
这次如果不是媒体报道,还不知道丢失这么多孩童的恶性案件被雪藏多久。让人纳闷的是,东莞各镇自2007年起就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为何在现在才成立专案组?
只有一种解释,东莞的公安在忙别的事。但是,即便再忙,拐卖儿童算严重的刑事案件,警察同志总该立案调查吧?要是一立案调查,这种犯罪行为还能猖狂这么长时间?关键是人家公安机关管不管群众这档事。
当丢失孩子的父母在街头打出悬赏条幅时,当地公安机关才立案,东莞公安机关的行动也太慢了吧?不过,立案总不不立案要好吧?但是,人家东莞公安机关发话了:家长报的丢失孩子的数目或有夸大。那按照东莞公安机关的说法推理,如果家长们只说丢失了几名孩子,此恶性案件才不会在拖延2年后立案?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丢失一个孩子,对父母来说无异于塌了天的大事。作为公安机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是其天职。遗憾的是,东莞公安不仅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反而为自己的失职、渎职在辩护,怎能不让人痛心、寒心?
也许有人会说,这么下结论有点冤枉人家东莞公安机关了。冤枉不冤枉,还是拿事实说话吧。一位家长的孩子,在走失的当天下午被好心人抱到附近派出所,而当家长赶到后才知道,孩子竟然在派出所里被陌生人冒领抱走了!如果公安人员稍微对工作负责点,还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事?还有部分家长还称,他们中有80%的事件因当地警方以“证据不足”的理由没有立案。孩子都实实在在地丢了,怎样才算证据足了?如果公安人员自己家的孩子丢失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还会同样说“证据不足”吗?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在派出所的眼皮底下发生这些荒唐事,不仅证明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无能,也说明了东莞公安机关没有尽到保护老百姓的职责,甚至有点麻木不仁了!
出资悬赏寻找孩子实属家长无奈之举。假设一下,如果没有100多对失去孩子的家长走上街头,东莞公安机关还会不会立案?拐卖儿童案件在公安机关眼皮下还会发生吗?
在辖区出了这么大的案件,奉劝公安机关别再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了,还是为群众负点责,抓紧破案、将罪犯嫌疑人尽早绳之以法,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人民的信任。否则,只能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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