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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涨”声,政府该做些什么
近来似乎“涨”声一片---小到“牛肉面限价”、“方便面集体涨价”,大到“猪肉涨价”、“电力涨价”、“石油涨价”,有些是企业联合起来决定涨的,有些是垄断大企业放出风来想涨的,老百姓对此也议论纷纷,因为“什么都在涨,惟有工资没涨”。
昨日国家发改委的一个通知,算是给了人们一个“定心丸”。这个通知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出台提价措施,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尤其是要求地方政府“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应由市场调节。
按照这个通知,电力和成品油等公共品涨价的可能性在短期内几乎没有,同样,因为“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那么类似“方便面集体涨价”也是被禁止的。当然,像“牛肉面限价”的行为,也将是地方政府的错。
经济社会,价格是最敏感的神经。老百姓要捂紧自己的口袋,必然会增添对通货膨胀的担忧。面对“涨”声,政府该做些什么?
我想,首先要告诉公众,不必谈“涨”色变。涨价的过程,往往与经济改革同步,实际上也是利益再分配的过程。比如要对牛肉面限价,粮食和油料便也不能涨价,其生产者农民将永远分享不到经济发展的好处。所以,对涨价还是要具体分析,有些该涨,有些不该涨。
但是,需要申明的原则是,涨价与否,不能由政府官员坐在屋里拍脑袋确定。不难看出,发改委的通知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政府,因为在涨价风潮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
“缺位”,指的是对垄断企业的过分保护。道理很浅显,垄断价格提高了,产值就上去了,也意味着政府可以有更多的收入,还可以得到GDP大增的政绩。这样,某种程度上,政府和垄断企业就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所以,必须“严控”涨价措施的出台。而“越位”,是指政府对市场竞争性企业的不当干预,这是政府权力的膨胀,比如对牛肉面限价,看起来是为了民生,实际上当地政府部门借此扩大了自己的权力,以后,牛肉面的价格由政府来定,此口子一开,馒头、蔬菜等等是不是都要由政府部门确定?最终就会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相关政府官员会得到大量的寻租的机会。
限制地方政府的涨价冲动,就是要使政府的职责“归位”。第一,非垄断价格要交给市场,市场是最公平的裁判,像方便面,就让它涨吧,如果上游原料涨价而禁止他涨价,他就势必会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第二,垄断价格要交给公众,企业公布成本,申明涨价理由,政府主持召开听证会,最终让公众决定是否涨价;第三,涨价的受损人群如果降低到了生活保障线以下,要有社会救济措施,包括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涨价而降低。
做到了这三点,涨价的“野兽”,将会永远被关在笼子里,不会伤害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