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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道德解决不了“欠债不还”

(2006-07-10 21:11:00)
让法律来堵欠债者的“退路”
 
 
上海市民章铸夫妇1991年炒股失利,欠下了36位债主105万元的巨额债务。10年来,他们千辛万苦挣钱还债,终于在2001年先后分228次还清了债务。
 
新华社报道这个故事,其用意如故事主人公章铸所说:“我敢预言,当我还清这100多万元时,我奋斗的价值就不止100多万元了。”他奋斗的价值用两个字可以概括:诚信。
 
不知什么时候,“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爷”开始流行。此风日盛,人们常常见到,腰缠万贯的富人,也并不愿去偿还并不太多的欠债,法院“执行难”问题历久而难解就是明证。更严重的是,此风已经刮到政府部门及官员,在一些公开的欠债名单上,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许多是政府部门,近日河南三门峡媒体公布一些拖欠银行贷款的人员名单,当地一些镇长、局长赫然在目。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古训,被视为天经地义。但章铸夫妇的还债故事之所以成为“新闻”,从一个侧面表明,千年古训正在面临严峻考验,“诚信”这一保佑社会运转的基本价值理念正在成为一种“稀有元素”。对章铸夫妇还债故事的讴歌,正是对诚信回归的呼唤。
 
“欠债不还”无疑已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道德防线上的“裂口”显然需要道德来弥补和加固。无论什么时候,无论“经济”怎样渗透社会生活,人们的行为,总是需要道德的标杆和引导,所以,我们看重章铸夫妇10年还债的不凡意义。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章铸夫妇之所以10年还债,除了他们的道德自律,也有一些特殊的因素。他们欠债的对象都是个人,而且是彼此熟悉的人,在后来还债的过程中,彼此还结下了不薄的情谊。在中国这样的“熟人社会”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之间的联结关系很容易就形成了一种人情的压力,可以想象,一个人如果欠债不还,那他在别人面前将难以挺胸抬头,这也意味着他将被曾经的“生活圈”抛弃而成为“孤家寡人”,所以,无形之中,还债就成了一种内在动力。
 
而事实上,我们常见到的“欠债不还”,“债主”多是“公家”:欠企业的,欠银行的等。如果是欠个人的,一般都能努力偿还,欠“公家”的,能拖则拖,因为“公家”产权的不明晰和责任的虚化,并不像个人与个人之间那样构成人情的压力,没有听说谁因为欠银行的钱而成了“孤家寡人”。而显然,面对这样的债务关系,靠道德的教化很难达致目标,堵住欠债者的“退路”还要靠法律。
 
“以法偿债”的道理已经讲得汗牛充栋,之所以效果不彰,原因诸多,大约有:一是欠债者缺乏诚信意识,没有“抬不起头”的道德愧疚感;二是“债权人”不明晰,责任对象不明确,银行的“不良贷款”数以亿计,并不是每一笔都有人为此负责。这就造成了借债不慎、追债不力;三是对欠债者的资金财产情况没有掌握,统一的个人收入系统和诚信系统没有建立;四是有些执法者对欠债者网开一面,讨债力度不够。
 
诚信好似一座灯塔,引导欠债者努力还债;法律更像一把鞭子,随时鞭笞不愿还债的人。如此“前后夹攻”,欠债不还之痼疾才有治愈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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