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嫌犯为什么要找主持人自首?
2006年2月26日夜,江苏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找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主持人向菲,决定向警方自首。至此,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有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菲投案自首。
现在,在城市,找一个公共厕所或许很难,但找一个自首的地方绝对容易,派出所遍布,巡逻警车穿梭,如果还嫌不方便,免费拨打110,保证会有"专车"来"请"。那些在逃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偏偏找电台主持人呢?
有人给出了两种答案。
一种说法是"信息梗塞"。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自首以后"究竟还会不会被判死刑",于是给主持人打电话,主持人告诉他们相关信息和规定,于是,他们卸下了思想包袱,毅然走进派出所自首。
另一种说法是接受自首的机构缺乏"人情味"。第三个找到向菲自首的杀人嫌犯说:"虽然我只看了10分钟的节目,但我想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指向菲)。"论者认为,向菲在自己的节目中能够把嫌犯当人看,在短信或电话里能和他推心置腹地讲道理,如果"公安机关多讲人情味,嫌犯就不会找主持了"。
我承认上述两种情况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但我也认为找主持人自首,这些似乎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缺乏法律知识,嫌犯可以随便到书店找本法律书籍看看,或者咨询一个律师之类的法律人士就可以轻易找到答案,而主持人恰恰不一定能给他完整准确的答复;至于"人情味",电台不会接受自首,嫌犯最终还是要到司法机关自首的,他如果认为司法机关缺乏人情味,更会明白找电台也只能是"暂时的温柔"。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找主持人?找主持人自首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在我看来,找主持人自首,实际上是在找媒体自首;找媒体自首,是为了案件的公开;而案件公开的结果,就是寻求社会的监督,保证自己以后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想想一个中央电台著名主持人的影响吧。她亲自陪同嫌犯到司法机关自首,身后跟着一批记者,接下来有媒体联篇累牍的报道,过了几个月,还会有媒体对此事件进行追踪采访,看看自首的嫌犯受到了怎样的待遇,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判决--这一切都处在镁光灯的照耀之下,周围有那么多的眼睛盯着,相关司法机关岂敢怠慢?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新京报》2005年11月3日报道,在一次纠纷中致人身亡的四川青年辜海军潜逃12年之后,2005年2月17日通过向菲向警方自首,11月2日,法院判定辜海军属于自首,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辜海军对判决结果满意,表示“不会上诉”。辜海军的辩护律师王新年在宣判后表示,“由于此案被告人是经电台主持人劝说自首的,很多在逃犯都在关注判决结果”。向菲也说:“最近有不少身份隐晦的人打电话给我,都在问这个案件的结果。”其实,不仅仅是很多在逃犯罪嫌疑人在关注,媒体的报道使得公众都在关注,在强有力的监督之下,案件的判决必然会尽可能地实现公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正离不开有效的监督,通过媒体主持人自首,是在寻求一种社会监督。或许在有的犯罪嫌疑人心里,并不一定有这么清晰的思路,但至少他们的下意识里是希望得到社会监督的。许多被欠薪的农民工,或遭受委屈的弱势者,会习惯性地找媒体,也是有着同样的心理基础。嫌犯找媒体来自首,并不必然带来额外的利益,但至少能保证基本的权益,至少不会给自己带来坏处。
反观我们的一些司法机关,还是有很大的神秘感。从看守所、法庭到监狱,从羁押、审判到监禁,很多潜规则性的东西尚不为外人知,也总有一些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的坏事传出,而诸如审讯时律师在场、全程录音录像等监督性的措施迟迟没有跟进落实,很多人就对某些司法机关产生恐惧感。在我们的新闻上,常常报道犯罪嫌疑人在逃亡时"一听到警笛声就浑身打颤"的情节,当然这是他们畏惧法律的表现,但是是否也有对司法机关执法过程的恐惧心理?后一种恐惧感常常堵塞了嫌犯主动寻求法律惩戒、实现灵魂自赎的精神通道,导致了他们终于没有走进司法机关自首。
人在黑暗中最容易产生恐惧,消除对司法机关的某种恐惧感,就是要让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和过程尽可能地公开,引进社会的监督;而敢于让公众的眼睛投注到这些神秘的地方,前提是司法机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总是让犯罪嫌疑人千里迢迢到北京找主持人自首,嫌犯累,向菲也累,社会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也一样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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