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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逻辑与流氓思维——谁在乎你这个鸟榜?

(2007-10-07 1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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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

后面附有那个什么姓吴的80后转贴的岳南的一篇文章。我简单说两句。我也不是闻某些人的屁风,也不是揪住某行将就木之人不放。吴来我博客,不小心回访,于是看到一篇奇文,于是有些话实在如梗在喉。
 
一、余秋雨是个值得敬重的学者与作家。我和弟弟都喜欢他。岳南你骂所有的余的粉丝是傻逼,这事我有份,人已犯我,我该管。
 
二、小吴引用名人名言时先把其错别字修改一下。否则会减弱其杀伤力。
 
三、岳南请不要说我们山东。你代表不了山东人。
 
四、什么叫做强盗逻辑,什么叫做流氓思维。请看岳南和他的“怀尧兄”。本来你们制定一个鸟榜,谁进谁不进,无所谓,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余秋雨招谁惹谁了?没进榜,好了,说明我们的余没有你们制定的那个“实力”。无所谓,我们不关注,也不在乎。可是为什么继之以疯狂的讽刺挖苦?
 
在你们捣鼓这个吊榜中,余做错了什么?需要承受这些?
 
岳南,你作为一个有成就的大家,“傻逼”这样的用语合适不合适?“妓女、二奶、三陪”这样的形容加之余的作品,让人感到可悲又可笑。岳南,你为老不尊,实在让人无法敬重你。我是一个无名之辈,但我要说:我看不起你。
 
五、我可以明确说,你们就是余《论小人》中的小人,你们看,多么贴切!岳自不必说。他已经公开不要脸。没想到吴小毛孩子也不学好。你弄什么榜,弄膀胱别人都不管你,但你兴风作浪以伤害别人为代价进行炒作就值得鄙视。其实你们这招,余早就看透了。余是经了什么的人?
 
六、余是一个很真诚的人,他的故事我多少也知道一点。他思维很好,心态也很好。如果他的文字是狗肉,那岳南,你那些连二月河的作品都比不上的考古演绎,又是什么呢,狗毛而已?小吴,我佩服你的社交能力,但这更不是文学实力。对你不多加冷词,希望你多出作品。
 
奇文共欣赏——
 
“我认为这个作家实力榜排得合情合理,比茅盾与鲁迅还有什么老舍的奖公平/公正/公开多了。余秋雨确实不能进这个榜,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非要不相信,哪只能算是傻逼一个了。”——岳南 

 

                  余秋雨散文是上不了大席的狗肉?

  
                               岳南

    关于余某抛制的那几篇散文,本人看过,相信此次评选的十位评论家也看过,就我而言,认为评论界朱大可等给余某人所下的定论“文化口红”是恰当的,合理的,也是合适的,且是符合本人条件的。
    因而“文化口红”只能装点舞台上的戏子,或装扮一下妓女,或二奶三陪,压根就等登不得大雅之堂。用我们山东一句俗话说:“狗肉上不了大席”。
    当然,大家可能都知道,不能说狗肉不好吃,如果冬天喝酒围在火炉边,狗肉是最好的酒菜,即山东话“冷狗肉,势烧酒”是也。但这个狗肉确实就不能上大席,不用说谁家将媳妇生小陔这类的喜事,就是谁家死了人出殡的丧事酒席都不能上。余秋雨之文章正是属于这种狗肉类,所以不能上“实力榜”,只能作为一种“口红”进理发屋和妓女三陪的小包以引诱嫖客。

    再者,余某人所说的那个苏东坡突围,我是有研究的,苏氏当年曾在我的那个县当过县委书记兼县长(今诸城县,原密州,苏任密州太守,并有“把酒问月”等诗写于此地),其实这事就是一场狗咬狗的朝廷争斗。我有理由和事实说明,苏东坡之流当年搞的那个所谓改革,弄得天怒人怨,百姓流离失所,稍有良心者为之不忍,这才有了沈括的力谏,才有了皇帝拨乱反正,才有了苏氏等一干愧对于人民者被贬嫡的下场。
   可以说,当时的沈括代表正义,而苏东坡恰恰代表“不义”。因而他的流放结果也当是再正常不过了,就像余秋雨没有上作家实力榜一样正常,否则就是“苍天不义”,就是世道不正常,要天打五雷轰了。
    但在新浪网上写博客妖言惑众的某些小动物,就是瞪着老鼠眼睛“吱吱”怪叫,克己复礼,我在太息之余,只能称其为“傻逼”了,当然用我们山东话说就是——“吊毛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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