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为“伊朗核物理学家遭暗杀”负责?
□文/白梅月下客
2010年01月12日
20:16,中国新闻网披露了这样一则消息——《伊朗核物理学家遭暗杀
德黑兰疑美以特工所为》。
“伊朗核物理学家遭暗杀”,谁会为其负责?
其实,这一问,多余。以笔者观之,关于这一暗杀事件,不会有哪一个组织或国家公然站出来宣称对其负责(君若不信,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生前在伊朗德黑兰大学执教的核物理专家马苏德·阿里·穆哈马迪”之死,似乎拉开了“西方文明国家”制裁伊朗的帷幕——只是这种手段实在恐怖与暴力,与备受指责的本·拉登从实质上讲,并无二致。
一个国家的核研究,不仅仅是核研究,所有的科研,都会先有人才,后有成果。试想,一个此方面的专家级人才遇刺了,你的此方面的研究能不会受到影响?由此推断,刺杀的目的恰在于此。
联想到“暗杀事件发生前,伊朗已有一名任职于该国原子能组织的学者失踪”,在“去年六月,这名学者在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时一去无回”,而“上月伊朗外交部指责沙特阿拉伯协助美国绑架了这名学者,称他现正被美国拘押”,则更加坚定了如上的判断。
一方面在全球反恐,一方面却又在制造恐怖暗杀事件;一方面公开表态称遵守《“八·一七”公报》,一方面却又在“批准,该公司(雷神公司——白梅月下客注)近期将向台湾出售总值11亿美元的‘爱国者’反导系统装备”,这,就是所谓的某些民主国家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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