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吗?
□文/白梅月下客
寻着网友的脚步,傍晚回答了“蓝色孤星”朋友所提的一个问题——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吗?事实上,自己的回答并不是为了做这个单选题。我的答案是:那得看是什么样子的分手了。主观上的分手,单方想做朋友也做不成。客观上的分手,甭废话,照样是好朋友!
明摆着的事,分手,必然存在主观了断与天涯别离两种可能。
地域原因造成的分手、棒打鸳鸯造成的分手(笔者称之为客观上的分手),成为好朋友,可为无二话。而主观的了断,则必须区分了看。这样的分手必然给一方造成伤害。主动提出者(权且称为伤害方)与被动接受者(姑且名曰受害方)感受不同,接受事实的承受度也便不同。如果男女双方都感到彼此间不合适,其实,无论谁最先提出来,影响都不大,换言之,成为好朋友的可能性也极大,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在不得不选择一个答案才能陈述自己的观点时,笔者选择了——“能,因为彼此爱过”。
但,事实上,这种情况极少。因此,才有了“那得看是什么样子的分手了。主观上的分手,单方想做朋友也做不成”一说。毕竟,成为朋友是曾经彼此爱过的男女双方的事,你总不能与自己的影子成为朋友不是?简单的问题,还真是不怎么简单。
影响分手后男女成为朋友的因素很多。谁提出这个问题来,什么时间提出的,结果也不同。这一问题——“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吗?”是分手时的主动提出者提出的?还是被动接受者提出的?也要区分了看。
如果是分手时主动提出分手的一方者提出的,那么,多说无意,反倒给人以鱼和熊掌意在兼得之嫌了,或者叫安慰对方。假如是被动接受者提出的,那么,是带有些须的遗憾与退而求其次之意了。想来,主动提出者一方或可礼节性的回答——可以,或者干脆直接说“No”了。
如果是多日或多年后,当日当年的主动提出分手者再来问曾经的恋人,那答案也会不同。重修旧好,是一种可能,带有报复心理的冷冷拒绝也是一种可能。
在不违背家庭道德的前提下,无论是否曾经相恋过,男女都可以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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