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司马迁怎么将郅都也算作了酷吏
□文/白梅月下客
司马迁在《史记》中单独为酷吏们立了一卷《史记·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侯封、晁错外,第三个就是郅都。这郅都,何须人也?如何也被司马迁算作了酷吏?
司马迁在是卷中记载,“郅都者,杨人也”
。杨人郅都,为人如何?司马迁写到,“孝景时,都为中郎将,敢直谏,面折大臣於朝”。这句话至少告诉我们,身为中郎将时的郅都,即不畏权贵,敢于直谏,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当着皇帝老子的面,即使被提意见的对象在场,也毫不留情面的敢于将意见当场提出。
这敢于直谏提意见的郅都,自己又是如何做官的呢?司马迁老先生记载,“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从郅都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郅都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忠于职守,虽死无憾。这样一个不惜拿自己性命来履行自己职责的人,怎么成了司马迁笔下的酷吏了呢?
司马迁记述郅都的作为时,写到了四件事,一件是郅都跟从孝景帝入上林苑时,“贾姬如厕,野彘卒入厕。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陛下纵自轻,柰宗庙太后何!’”,似乎郅都没有看景帝眼色行事去救贾姬,还说出了“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的一句话,有些不近人情,甚或冷酷。但站在为景帝生命安全考虑的角度,郅都的话不无道理。作为景帝,遇到野猪侵袭自己爱姬的事,自然要去救,一个皇帝连自己的爱姬都保护不了,何谈家国?但,静心思考,一个皇帝为救美而去与野猪打拼,表面看似英雄救美,实则失去理智下的鲁莽。而郅都不去救,亦非自己胆怯(“都为人勇,有气力”),到有点行动进谏的味道了,或许是景帝过于宠爱这位贾姬了,以至于郅都敢于冒着杀头的危险,不仅自己不作为,也劝景帝不作为,甚至说出了“陛下纵自轻,柰宗庙太后何!”的话。
此卷中,对贾姬再无文字记载,估计如生还,知道郅都不主张救自己,一定是会与郅都结为仇家了。倒是那“太后闻之,赐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这件事上,笔者看不出郅都的冷酷,看出的更是其理智与考虑问题的全面。不过,自己“为人勇,有气力”而“不行”,多少还是有些失职。
再来看第二件事:“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於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至则族灭瞷氏首恶,馀皆股栗。居岁馀,郡中不拾遗。旁十馀郡守畏都如大府”。
通过这段记述,笔者对郅都简直是肃然起敬了!首恶必办,杀一儆百,以达到“郡中不拾遗”的效果,这只能说是郅都治理一地的策略与方法而已,与“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相比,这岂能算作严刑酷法?!又岂可视郅都为酷吏?
至于第三件事,“郅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只能说,郅都执法公正,不畏权贵!活脱脱一大丈夫形象!
郅都之死,说来不免有些冤枉外的稀里糊涂。事情的起因,司马迁如此记载:“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魏其侯从中挑拨离间,致使临江王自杀是主因,郅都“禁吏不予”只是照章办事而已。窦太后迁怒于郅都,多少有些冤枉!
司马迁后来也谈到,“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匈奴素闻郅都节,居边,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雁门。匈奴至为偶人象郅都,令骑驰射莫能中,见惮如此。匈奴患之。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景帝曰:“都忠臣。”欲释之。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於是遂斩郅都”。
从司马迁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推出,司马迁写郅都之死是充满了同情之心的,一则郅都并无大的过失,死也是死在了小人魏其侯等的从中挑拨离间与窦太后的老眼昏花上,二则郅都的为人确实受人尊重,尤其是其不畏权贵。至于司马迁为什么将郅都与后来的张汤之流合并作传,笔者还真是不好理解了。秉笔直书有时也需要曲笔,这,或许是一种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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