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学生驾驶轿车撞倒一名女工,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不顾受害人苦苦哀求,对其连捅8刀,将其活活杀死。这就是轰动全国的药家鑫杀人案,人人耳熟能详,我就不再描述细节。我写此文,只是想表达我的善恶观。
如果仅仅是一场车祸或者肇事逃逸,民众不会那么愤怒,但“农村人难缠”,故而将其杀死的凶残逻辑,让人不得不愤怒。
如果仅仅是因为杀人,也不至于引发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但接下来药家鑫所在音乐学院的联名求情、他同学“是我我也会捅”的恶语、辩护律师“激情杀人”的辩护、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创造性的“弹钢琴杀人法”论调,甚至有人倡导借此事在中国废除死刑,真的让人出离愤怒!
今天在办公室里,老板一番言论又一次引发争论,他说:其实张妙(受害人)的丈夫并不想让药家鑫死,因为药家鑫不是故意的,张妙丈夫和他没有深仇大恨,应该是想多拿点钱,结果被舆论一炒作,药家鑫死了,张妙的丈夫还拿不到钱,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的论调让我难以接受,顾不得他是老板就直接争论起来。
说药家鑫是孩子、是激情杀人、弹钢琴杀人、不是故意的云云,这种论调是荒谬的,药家鑫案发时22岁,完全具备行为能力,不要忘了遇害者张妙也才26岁,因此用年龄小搪塞、博取同情的理由不成立!所谓激情杀人,是说遇害者有刺激性言行导致嫌犯失控,问题是一个被车撞到在地的女子还能去有意激怒他吗?至于李玫瑾的钢琴杀人一说,完全是胡说八道,这逻辑成立的话,李玫瑾教授改天要是被农民用锄头锄死了,我们可以说那是农民锄地的习惯,如果被厨师砍死了,我们可以说那是厨师剁肉馅的习惯……,不值一哂。说他本性善良,慌乱所致,我更是不信,他的作为已经清晰表明他内心就是个自私、凶残、冷漠的人。总之,不论有什么样的理由,药家鑫对着一个受伤倒地的女子下毒手,都是不可原谅的,试想,那8刀,一刀一刀刺在一个柔弱女子的身体上,和弹钢琴能同日而语吗?如果刀下之人是李玫瑾等辩护者,她们还会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那么残忍的行径吗?
我的老板臆想受害人的丈夫并不想让药家鑫死,而是想多拿钱,我能理解他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他是商人,在他的思维模式里任何事情都是个生意,都是用钱能解决的。可我不这么认为,谁愿意把用自己妻子的生命去论斤卖钱?谁能让尖刀刺进妻子的身体,还大度的说和行凶者没有深仇大恨,只要多给钱就行?
所以,我说这不是个利害关系权衡的问题,而是一个是非、善恶、血性的问题。如果一个男人看着妻子被残害,不是想着置凶手于死地、去报仇、去给妻子一个说法,而是在那里打经济算盘,这还是男人吗?如果我是张妙的丈夫,我宁可不要钱,也要药家鑫死!赔钱是应该的,偿命也是必须的!男人再穷,也不能以妻子的冤死为代价,用带着妻子鲜血的钱去买吃买喝!如果法律不能主持公道处死他,我会想办法亲自手刃仇敌的,不惜一切代价!
古人都知道杀人偿命、不对弱女子下手的道理,到了今天,一个那么凶残的凶手居然被一再维护、同情,甚至美化,一众砖家还为他创造出那么多的新奇的杀人理由、为他还叫嚣取消死刑……
如此是非分明的事情,居然被混淆是非,偷换概念,给出一个让民众满意的结果竟然如此艰难!甚至在我们身边,还有人不以是非曲直去判断,而是以利益取舍去衡量,着实令人叹息!
如今药家鑫终审维持死刑,民众放鞭炮庆祝,网上一片叫好,但此事其实并未完结,它成为2011年一个最大的社会热点之一,会不断拷问公众的良知、引发深度的思考,或许有利于唤醒这个社会日益沉沦的良知。所以,我也不希望此事随着药家鑫的死而迅速的平淡下去,让那些专家们继续上跳下窜吧,让公众擦亮眼睛,扪心自问吧,如今,是非曲直和良知怎么就会被扭曲至此?
本来,我从来不跟风网上的热点,因为热闹的地方不需要再多一个嘈杂的声音,但当争论发生自我自己的身边时,我不得不说几句。我对老板说:钱不是衡量是非的标准,不是所有问题都能用钱去收买,如果这有人钱多、势大,到了扭曲是非、只手遮天的地步,我会想着用非常规、甚至鱼死网破的方式去维护我做为一个小百姓的公道和尊严,士之怒,也会流血五步!
欣赏高晓松的几句话:有法可依我们遵纪守法,无法可依或者法律给不出个公道,会有人替天行道!我也是如此的偏激,怎么啦?没有我这样的激进分子,有钱有势者会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2011.5.22 青岛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