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支持教师节不准学生带鲜花进校园(附图)

标签:
鲜花不进校门 |
其实,这一做法已有先例。早在2012年9月11日,人民网就刊出《常州一小学禁止教师节当天学生带鲜花进校门》,同一天中国江苏网以《常州一小为杜绝学生送花攀比 鲜花不能进校园》为题也报道此事,其它诸多媒体也相继做了报道。
学生送教师礼是一个老百姓反映极其强烈,且屡禁不止的现象;它严重损害了教师的职业形象。恕笔者直言,不少老师有这样的体会:一些极其强烈呼吁禁止给老师送礼者,实际上就是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找理由、找机会、找借口给老师送礼者。这就如同社会上呼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声经久不息,且一浪高过一浪,实际上让哪所学校、哪位家长去“减负”都不可能接受;相反,很多家长不惜节衣缩食、砸锅卖铁,动辄耗资数以万元计地为孩子报班、买课、请家教,恨不能占满孩子所有课余时间才心满意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意思是在说送礼物给他人,一定是对人家有所求助。就学生和家长给老师送礼而言,这里不乏有家长真心实意地表示感谢;但一些学生和家长以炫耀给老师送“礼”换取在学生中与众不同,或试图以“礼”换得老师的特殊对待也不是没有。另一部分家长,看到别人送礼生怕自己孩子成为“二等公民”,也违心随大流不得不送。这一不良风气助长了某些而不是一两个“不开眼”教师的坏毛病,网上曝光有向学生和家长索要礼物的、有托家长办事谋私利的......。”这些严重干扰育人的大业;严重损害了教师的良好形象,严重伤害了广大教师的感情。“几个耗子毁了整整一锅粥”,进而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文明。
笔者认为:产生给教师送礼不良现象的主要原因在学校。因为,有了收礼的教师,才有送礼的学生和家长!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务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白家庄小学教师节严禁学生带鲜花进校门,既是制止给教师送礼的一种措施、又是对不准给教师送礼的一种宣传,也是对师生的一种廉洁教育;同时,更是用强制措施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的一种有效措施。希望白家庄小学永远坚持下去,并有更多的学校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