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也可以提倡?
(2009-03-31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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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猪手保健品广告性骚扰事件广告词杂谈 |
分类: 胡诌爽歪歪 |
性骚扰也可以提倡?
——在非法的电视保健品广告被大力清理的形势下,纸质媒体
——博主声明:本文纯属对事不对人。因为我是该报纸的忠实读者,只是希望它越办越好。还是那句话——因为爱,所以刻薄!
最近,在某知名纸质媒体上,看到了一整版的某减肥保健品广告。让我诧异的是,在一堆颇具煽动性的广告词的开头,一起性骚扰事件居然成了表明保健品效果的重要依据。大体意思是:一位年逾40岁的女士因为用了该保健品,被两名不良青年当做20岁出头的“美少妇”,惨遭“咸猪手”摸胸、抓腿。在公安局里,两名不良青年坚决不相信40岁变20岁的事情,还娓娓讲述“咸猪手”触摸的感觉来证明。而最让人倍受“雷击”的是,该“美少妇”居然为两只“咸猪手”求情,她“乐呵呵地对警察展示着自己性感的身材说:‘小弟弟骚扰我,说明我有魅力,真没想到这次减肥如此成功,我不生气’”。
我靠,天底下居然有这种事?见过离谱的广告词,没见过这么离谱的!媒体编辑的把关也太不靠谱了吧?按照广告词所描述的,如果两名不良青年说出那种话,只是让人觉得“弱智、无耻”,而该“美少妇”的话则只让人看到了一个字:“贱”!好一句“我不生气”,那还进什么公安局,多找几只“咸猪手”来,让他们摸个够就是了!
如果性骚扰事件可以用来证明减肥保健品的疗效,那安全套的效果,就可以找几名始终没染上性病的嫖客来证明了!这种广告词究竟是生产商、广告商的变态,媒体的变态,还是极少数消费者的变态?
不要抱怨“都是金钱惹的祸”,钱是好东西,但昧着良心乱捞钱,那是对钱的侮辱!生产商、广告商考虑到中国人口很多,只要蒙住一批消费者,就足以挣得脑满肠肥了。因此,他们胡说八道一番,倒也可以理解和鄙夷。而作为某知名媒体,在一定区域内读者众多,社会影响力很大,居然毫无顾忌地登这种广告,你们真得没有一点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做人的良知了吗?
假如某一天,一些急于瘦身的懵懂少女们看了广告,真得以能否遭受性骚扰作为验证标准,这种罪过谁来担负呢?
借用赵本山老师一句话:哎呀呀呀~~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老鼠都给猫当伴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