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老院长王定一
怀 念 老 院 长 王 定 一
人是向死而生的,某殡仪馆有副对联:“早来晚来早晚都来,先到后到先后全到”。生老病死,是人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人固有一死。
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清明又至,慎终追远。耳顺之年的我,连续几晚辗转反侧难于入睡。在思念故去至亲骨肉的同时,竟然梦见令人尊敬的老领导王定一,怀念之情油然而生!
1987年10月,我转业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至1990年5月老院长王定一调离,与他工作接触不到三年。他的党性修养、公仆情怀、人格魅力、领导艺术、高风亮节,至今仍然感动着曾经与他工作接触过的许多同志。
他,1933年8月生于山西娄烦县,1947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1月他随军南下入川,从此把毕生的精力年华贡献给乐山社会建设。他1985年6月至1990年5月任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0年5月至1995年3月任中共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任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6年3月离职休养,2014年4月享受正厅级工资、医疗待遇,于2016年6月16日5时28分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去世,享年83岁。
他的骨灰,撒在了乐山城外的江河里,永远融化入他为之奋斗一辈子的那片地方!
他,浓浓的山西口音,眼睛高度近视,戴着厚厚镜片的眼镜,中等匀称的身材,满头浓密黑发,和蔼可亲,不吸烟不喝酒,与他工作接触有一种舒服的氛围!
他,善于抓队伍建设。那时两级法院共计18个法院,他十分重视班子届中考核和换届工作,从严把关。树榜样抓典型,他不辞辛劳陪同媒体记者深入沐川利店,使彭学文成为首位被追认的全国法院模范。创建“业余法律大学” ,提高干警法律文化素养。
他,善于抓审判职能。刑事、民事、经济,三大审判,他贴近第一线指导,以业务骨干为抓手。顺利审判了震惊全国的抢枪杀人劫金库巨款的沙湾农行特大劫案、新型融资租赁纠纷案、海拉尔边贸纠纷案等等。强基固本,以会代训,狠抓每年一次的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有效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
他,善于抓“两庭” 建设。从土桥街到柏扬路搬迁,中院机关办公楼、审判庭及干警宿舍建设、天平花园干警宿舍建设等,立项规划、征地拆迁、筹款筹材、施工修建等诸多环节,都浸透着他的心血。使全市两级法院“两庭” 建设大进步。
他,善于解队伍后顾之忧。为缓解办案经费长期短缺,他善于动脑筋,讲究筹款艺术,随身携带多种名目合理筹款的请示报告,方便相关领导现场签批。他在关心帮助干警子女就业的同时,倡导广大干警平时要注重子女的教育培养成才!
他,识大体顾大局,将最高法院赠送乐山法院的一辆档次较高的骄车,送给市委接待使用,换档次低一些的车辆自己乘用。
壬寅年清明节,是老院长王定一去世后的第六个祭祀日。一束花,两行泪,三鞠躬!老领导,您累了,安息吧!
“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老院长王定一对乐山市法院系统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永远镌刻在乐山法官干警的心中!
[祝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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