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
一、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
目前,高等院校主要招收三类残疾学生,即肢体残疾、聋及盲的学生。由于这三类残疾考生存在不同的教育需要,因此,为他们设置的专业以及设计的课程计划也有所不同。
(一)肢体残疾考生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肢体残疾学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包括: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肢体残疾学生能够报考的专业仍旧存在较大的限制。
(二)盲生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肢体残疾学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包括: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目前,专为盲生开设的专业主要包括乐器演奏、养殖、园艺、按摩、针灸推拿学等。
(三)聋生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指出,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目前,专为聋人开设的专业有:电气安装、会计、美术、计算机开发、广告设计、制图、建筑设计、园艺等。
二、目前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设置以技术类专业为主,课程设置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
考虑到残疾群体(盲、聋、肢体残疾)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就业、社会生存的需要,目前开展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很多仅仅是高等职业教育,其专业设置主要偏向于让残疾大学生掌握一门技术,因此,在课程设置上更加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相应地,人文类的专业以及课程则相对比较缺乏,使得残疾大学生与正常大学生相比,文化素养方面相对比较薄弱。
(二)专业选择范围受限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了残疾考生不得报考的专业。相比肢残考生,盲生、聋生的选择面更广一些,但是由于各个学校在专业设置上非常相似,所以可供选择的专业余地也是非常少的。专业设置上,更多地依据“理所当然”(例如:认为盲生最适合学习音乐、按摩等;聋生最适合美术、计算机等),没有全面地考察残疾考生的心理特点以及他们的实际需要。
(三)师资队伍缺乏特殊教育训练
大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承担的基本任务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因此,大学教师首先要对自己所教的专业或者学科具有较深的造诣,而且能够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才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承担残疾人高等教育任务的大学教师,不仅要求在专业上有自己的专长,而且能够了解残疾人的心理特点,掌握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教学方法。而后者往往是承担残疾人高等教育任务的大学教师所缺乏的。
承担残疾人高等教育任务的大学教师的特殊教育训练往往是通过自己摸索,或在与共同承担残疾人高等教育任务的同行的交流中获得的。而专门的培训、进修机制还没有形成。因此,需要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与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共同努力,为承担残疾人高等教育任务的大学教师提供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与进修条件,同时也需要国家给予政策及经费上的支持。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