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节的内容可知,听力损失给听觉障碍儿童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有必要对听觉障碍儿童进行听觉训练和语言教育。
一、听觉训练的方法
听力障碍儿童在佩戴上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后,需要听觉训练,为其语言教育做准备。最早的关于听觉训练的系统著作是1895年奥地利的耳科教授维克多.厄班茨奇(Victor
Urbantschitsch)的经典之作《聋哑人和后天聋人的听觉训练》。
听觉训练主要是训练听觉障碍儿童对声音的感知,让聋童:(1)判断声音的有无;(2)判断声音的方向(前、后、左、右、上、下);(3)区别不同的声音(高低、强弱、长短);(4)判断声音的种类;(5)理解声音的意义。
我国学者编写编写听觉训练教材,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听觉察觉:指听觉系统对听刺激的感受能力,或称听感受性。
2、听觉注意:指聋童在建立了听觉察觉能力之后,能排除来自各方面的无关刺激的干扰,把注意力集中在要听的内容上,养成聆听的兴趣和习惯。
3、听觉定位:辨别声源即是辨别声音的来源、方位。
4、听觉识别:指在聋童已经熟悉声音的基础上,认识和识别各种声音所包含的意义和代表的事物。
5、听觉记忆:起初声音对聋童来说没有什么意义,虽然他可以觉察得到。听觉的记忆训练要反复,并且视觉、触觉等其他感觉要和听觉相配合来提高听觉的记忆能力。
6、听觉选择:是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声音中,或者在环境噪声中选择性听取某种声音的能力,也就是指能够听取希望听到的某种声音的能力。这是更高层次的听觉能力。它除了听觉器官的参与外,还包括大脑皮层的综合分析,需要注意到特定声音的指向和集中。
7、听觉反馈:是在发音或者说话时,无意识地通过听觉进行自我调整的过程。健听人在学会某种发音和语音前,要反复模仿练习,并不断地用听觉反馈进行调节,直到能发出准确无误的声音为止。实质上,是听觉记忆和听觉表象在起作用。而对于语前聋的个体,其没有过听觉经验,因此听觉反馈对其发音和说话的帮助不大,此类个体往往利用视觉和运动觉的反馈,例如,在发音时凭记忆想出教师的口型、舌位和对教师声带振动的运动感觉,有意识地通过这些记忆来帮助自己发音和说话,待熟练时,有意识的反馈将变成习惯的无意识。而语后聋的个体,由于有过听觉的经验,因此可以凭借听觉的记忆,来纠正其发音与说话准确程度。
8、听觉概念:它的形成标志着儿童已经达到最高的、最复杂的听觉层次。它不仅表明“听到了”,而且是“听清了”,更重要的是“听懂了”,通过其动作的正确反映,表明该儿童听概念的建立。
二、语言教育的原则
1、早期教育
早期教育依据之一是,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在2~5岁之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健听儿童语言发展迅速,并能基本掌握本民族的语言。因此抓住关键期,为聋童语言的发展抓住先机。
2、个别教育
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根本差异就在于个别教育上,因此有人把特殊教育的本质定位于个别教育上。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之间有差异,特殊儿童个体之间的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生理、心理和环境等方面,因此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出发点就应该是个别教育。
3、多方合作,创造最佳语言环境
特殊教育的原则之一就是系统性原则,这个原则的一个方面就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实践证实,如果聋童的家长能参与到聋童的语言训练中来,那么聋童的语言发展就会很快。
4、最大限度利用残余听力
教育实践和调查都表明,大多数聋童都有一定的残余听力。依据残余听力的特点,配置适合的助听设备,采取科学合理的训练方式和手段,发展听觉语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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