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地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京华时报》8月1日消息)
勇于在她人遇到危险的时候救人,这样的好人好事值得大力宣传和弘扬,此举本无可厚非。但却遭到被救老人女儿的质疑和网友的热议,这不能不说出人意料。难道八旬老人救人真的象被救老人女儿想的那样,有什么目的吗?笔者认为,如果有,决不是什么功利目的,他的要求无非是想唤起人们见义勇为的意识,弘扬一下做好人好事的社会美德。就象老人所说的那样,他已经八十多岁,收入不少,不需要博取什么好名声。作为一个“曾经”的老兵,老人始终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用自己的一己之力唤起更多的人,投身改善社会风气之中。
当现在社会风气日益急转直下的环境下,看客不断增多的时候,能伸出援手的人越来越少。八旬老人奋不顾身的行为本身就是活生生的教育和宣传素材,能够对社会进步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对老人的要求提出质疑,并声称自己吃了闷亏的被救老人女儿,其本身的所作所为说明在关键时是不会这样做的,并自以为是地认为老人救人的目的不纯,只能暴露出她的自私和浅薄。退一步讲,老人在被救老人落水后,不顾年事已高和自己的安危救人,这已说明一切了。再有疑问,不仅不厚道,也不地道。
试想,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能有多少人能够有勇气挺身而出?在以利益为价值尺度的社会里,有些人想到的首先是这样做值不值?该不该?正因为如此,八旬老人的行为才值得称道,要求虽然含有苦涩但无可厚非。
评价一个社会现象必须要考虑到所处的环境和背景,当一个耄耋老人出现在救人现场救人时,其他人干啥哪?当老人提出宣传时,人们又会有怎样的想法和看法?这一个个问题,不都在拷问着我们。我们不能苛求老人的无奈之举,其实这个要求也没有什么不当之处。社会进步不应是一个时髦的词语和漂亮的口号,而应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从这个角度认识这个问题,要求媒体宣传并无不可,而且还应大张旗鼓地宣传,从而营造弘扬社会公德的良好风气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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