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醉驾自称党员公务员,谁给的强硬底气
(2009-11-09 18: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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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几年,公务员的一些特权、待遇和作风效率倍受公众的指责,曝光事件接连不断。由此不时引起一次次的争议和讨论。而对公务员的大多数是不是象公众想象的那样,既悠闲自在又待遇优厚哪,许多公务员自然心里清楚,不必由我赘言。我要说的是有些人正是由于特权作怪,做出了一些让当事人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事情来,而且这样的事象满地的韭菜,割了一茬又出一茬。怎么回事哪,他们哪来得底气?
新华网今天登载了一则新闻消息:七日深夜11时20分许,广州海珠区东晓南路五凤社区晓南一街围院3号被一辆小轿车高速冲向小区,墙倒门飞。两名肇事者满身酒气,坐在驾驶位的是名50多岁男子,另一名30多岁的“白衬衫”声称自己是“公务员”态度嚣张恶劣。多名街坊证实,肇事车车牌为“粤011126”,“白衬衫”声称,“我是党员、公务员”,“每月有二十几万工资”,“赔扇铁门有什么难”!这就是公务员,好大的口气,牛!
公务员的职责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更应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违反了规定就必须要接受处罚,而没有超越和凌驾于规定之上的特权。这是每个公务员都再明白不过的道理。为啥这些人在违反了规定又会搬出“公务员、党员”来做挡箭牌哪,说到底,还是在他们的骨子里仍然存有特权思想和意识,“老子天下第一”,别人能怎么样。每当自己的利益将要受到损害时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时,都会搬出一些硬牌牌,以求逃避惩罚。
众所周知,这次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力度大,措施严厉,处罚重,不仅要罚款,严重的要拘留,有的还要曝光。如此严厉的打击,使大多数人有所收敛。但仍有一些人以为自己了不起,依然我行我素。当被查到时,便使用各种办法为自己开脱,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处罚。前一段时间,各地报道的酒后驾驶的当事人的手法可谓是五花八门,理由也都是冠冕堂皇,但还没有明目张胆地用“公务员、党员”来说事的,说明他们也知道作为公务员,作为党员,明知顾犯的严重后果。现在,终于有用“公务员、党员”来做挡箭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人的特权意识又抬头了,要和法律、民意抗抗了。
能够用自己的“公务员、党员”当挡箭牌,这样的人一般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不然的话,也就不敢打这个旗号了。在平时,肯定是各方面都求办事的部门人员或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横惯了、牛惯了。现在遇到“事儿”了,又是在酒后,自觉不自觉地就达这张牌了,肯定好使。他们的底气来自他们手中的权力,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
殊不知,这件事被曝光了。作为一般的司机,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只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就可以了。而对是公务员、是党员的司机,还是如此的牛,已经不是侥幸,而是故意了,就是要看看能把他们怎么处理。所以,对这种人除了处罚还应通报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在目前情况下,治理酒后驾驶是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权的需要。前不久,南京曝光被处罚的酒后驾驶员名单和车号,还引起很大争议,争议的焦点是是否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要我说,在这个问题上,生命权比隐私权更重要,要明确这样一个观点。而对公务员、党员酒后驾驶的,还可以一个线索,对其日常的行为调查调查,也许能揪出一个“潜伏”的腐败分子哪!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公务员队伍确实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群众的议论还是可以理解的。从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情来看,脾气大、口气大、架子大的“三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确实存在,从周久耕到逯军再到广州的梁某,都是牛气冲天。前一段,笔者写了一篇《嘴上无秩序,出口粗话、牛话 谁该为这样的官员脸红?》的博文,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不仅仅是口无遮拦,而且在行动上也变得肆无忌惮起来。无论是哪种情况,反映出来的还是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加强对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真正做到“干事的进来,牛人出去”,任重而道远啊!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