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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八月坊刻本。《御撰资治通鉴明纪纲目》即《通鉴纲目》,三编二十卷。大开本五册全,只第一册前两页左下边略有虫蛀(未伤字),卷四最后缺页。原封皮都在,品佳。尺寸为25.5×15.7厘米,5册厚4.7厘米。
《明纪钢目》是清朝乾隆十一年,由翰林院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廷玉等12位大臣编纂的一部大型史书,该书是乾隆四年七月,内阁奉旨编修,全称为《御撰通鉴》为二十四史之母本,其中《明纪》四册二十卷,它客观公正地记录了明朝的兴盛与衰亡。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它记载了从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共276年的明朝历史。其编修过程是——
初修:清朝从1645年始有修明史之议,顺治二年(1645)四月十一日(癸亥),御史赵继鼎上疏“奏请纂修《明史》,并博选文行鸿儒充总裁、纂修等官。”,五月,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但中途多次停止,杨椿回忆:“《明史》之初修也,在顺治二年,时……仿《通鉴》体仅成数帙。”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稳定,经济富裕,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康熙诏举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成立明史编纂小组,以徐元文为监修,张廷玉为总撰,加上“布衣”万斯同、范锡同等纂修《明史》。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八日,万斯同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是年二月冬熊赐履进呈《明史》稿416卷,但“上览之不悦,命交内阁细看”。
再修:康熙四十八年(1709)正月王鸿绪以原官解任回籍续修《明史》,康熙五十三年(1714)王鸿绪命其子图炜赍呈明史列传稿205卷,交明史馆收藏,志、纪、表未具,次年,鸿绪奉旨回京,御纂《诗经》,充省方盛典承修总裁官;又取初稿之志、表和本纪,略作删改,“或笔削乎旧文,或补缀其未备,或就正于明季之老儒,或咨访于当代之博雅”,继续纂修全稿,改旧志《河渠》、《食货》、《艺文》、《地理》,又改《大臣表上》为《宰辅表》,《大臣表》中、下为《七卿表》,删去《功臣》、《戚臣》、《宦幸》表。雍正元年(1723)六月十七日,王鸿绪进呈明史稿310卷,体例均备,七月十八日内阁将之交明史馆收藏。不久王鸿绪将明史稿刻为己作,此即《横云山人明史稿》,不具万斯同之名。同年八月十五日,王鸿绪即卒于京邸。张廷玉认为:“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密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
三修: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又开馆三修《明史》,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徐元梦、张廷玉、朱轼等为总裁,杨椿、汪由敦、吴麟等人为纂修,第三度重修《明史》,不久纂修官“它任四出,留馆者数人而已”,未有一卷史稿进呈。雍正五年冬,张廷玉命纂修官杨椿、汪由敦协力完成《明史》纂修任务,雍正六年正月,杨椿负责永乐至正德九朝列传,胡宗绪负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十二朝本纪由汪由敦与吴麟负责,至七月,杨椿“九朝列传”已经清誊校毕缴付史馆。乾隆四年(1739)《明史》终于定稿,七月二十五日张廷玉上表呈《明史》殿本全书336卷,十月八日,大学士鄂尔泰等奏请按旧例颁发《明史》,准坊间翻刻,正式刊行。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算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刻成止,则历时九十五年,近乎一个世纪之久。乔志忠将官方纂修《明史》分为四阶段:顺治二年到康熙十七年为准备阶段,康熙十八年到四十七年为奠基阶段,康熙四十八到六十一年为废弛与中辍,雍正元年到乾隆四年是最后完成阶段。
四修:乾隆四年,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际,清高宗下旨仿《资治通鉴纲目》编辑《明纪纲目》,乾隆十一年成书。乾隆四十年(1775)高宗觉得《明纪纲目》考核不够精当,又诏修明史:“《明史》内于元时人、地名,对音讹舛,译字鄙俚,尚沿旧时陋习,如“图”作“兔”之类,既于字义无当,而垂之史册,殊不雅驯。……《明史》乃本朝撰定之书,岂可转听其讹谬,现改办《明纪纲目》,著将《明史》一并查改,以昭传信。”,复命查缴原颁之书,谕协办大学士英廉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务令首尾详明,辞义精当”,乾隆四十七年(1782)《明史本纪》24卷成,被称为“明史本纪新刊本”,世罕知之,乾隆五十四年(1789)《明史》全书勘定成,并入《四库全书》。
清廷虽下令开馆编修《明史》,但是明史馆一向结构松散。一般官员多为七品官,虽地位清高,但俸禄不多。因此常有开脱出缺的情况发生,编修人员也不一定每天到史馆报到,亦常因其它“外务”而中断,清廷对此并不严加管控,只视为新朝笼络中原士人之举。顺治九年(1652)傅维鳞曾描述当时“事既简静,偃息多闲”“悲岁月之流迈”“止类编实录”“所纂不过二十余年,止类编实录,不旁采,工无庸多”。
康熙帝亲政后,政局尚未稳定,他曾说:“朕听政以来,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三藩之乱平定后,目标又转至河务与漕运,对于《明史》的修撰仍非首要迫切。《明史》初稿大部份成于万斯同之手,斯同为《明史》可谓耗尽了毕生的精力。清朝经学家杨椿有言:“《明史》成于国初遗老之手,而万季野功尤多。纪、传长于表志,而万历以后各传,又长于中叶以前。袁崇焕、左良玉、李自成传,原稿皆二巨册。删述融汰,结构宠肃,远在宋、元诸史上。”
《明史》从结构上采纳了从《史记》开始流传下来的纪传体结构,一共分本纪24卷、志75卷、列传220卷和表13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论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远远超过了以前的史书。
一般认为《明史》是二十四史后几部史书中比较严谨的一部。清代史家赵翼(1727-1814)〈论诸朝正史之优劣〉曾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明史》有其明显的缺点:由于清代文字狱大盛,清帝下令销毁大量明朝文献,并极力贬低明朝史事,《明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打个折扣,需要参看其他史书和明人笔记以及海外保留下来的少量资料。《明史》对纲常名教的宣扬和对明末流寇造反的痛恨,都达到极致。由于《明史》是清朝的作品,作者常常不得不用曲笔,就是隐瞒事实之真相。例如:清人(后金)在建国之前曾臣服于明朝的事实;第二是清入关之后南明诸朝廷(弘光、隆武、绍武、永历……)长达20多年的历史,《明史》亦隐讳未书。康熙朝原批准将福王、唐王、鲁王、桂王附于思宗本纪,而康熙五十年爆发“南山案”后则禁止之。
《明史》成于众人之手,编修时间又过长,魏源批评其列传之繁冗,认为“可删去十分之三”,而且指出“食货、兵政诸志随文钞录,全不贯串”,并否定此书出自万斯同之手。近代学者论《明史》之编修过程,往往对王鸿绪持有剽窃之成见,侯仁之则认为“两百年来王氏所蒙诬妄,从此可以释然矣。”。曾参与《明史》编修的汪由敦(1692-1758)则说:“王本列传,聚数十辈之精华,费数十年之心力,后来何能追躅万一,若存诋诽之见,非愚则妄。”,杨椿认为“王鸿绪史稿”乃攘窃徐元文之作,史实舛漏百出,“盖是非毁誉尚不足凭,不特纪志表传自为异同已也。”
至于《明史》所不及见者,可参考《明实录》、《明通鉴》,谈迁《国榷》,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张岱《石匮书》及《石匮书后集》,计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温睿临《南疆逸史》、徐鼒《小腆纪年》、《小腆纪年附考》、《小腆纪传》、查继佐《罪惟录》、刘湘客《行在阳秋》、蒋臣《桐变日录》、瞿昌文《粤行纪事》、全祖望《鲒崎亭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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