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人文/历史 |

转载
刘长春(1909~1983)1909年11月出生于辽宁大连河口(今甘井子区凌水镇河口村)。9岁丧母,10岁时全家迁往沙河口小刘家屯。小学时他以100米11秒8和400米59秒的成绩,创造了大连小学生中、短跑最新纪录。由于家庭生活拮据,仅读一年中学,便进入一家玻璃厂当画工。由于他体育天分高,短跑成绩优秀,1927年12月东北大学体育部部长孙庆博让他入东北大学体育系学习。 1929年5月31日至6月2日,刘长春在沈阳举行的第14届华北运动会上,一举打破100米、200米和400米3个短跑项目的全国记录,成绩分别是10秒8、22秒4和52秒4。当时这些成绩非常令人鼓舞,因为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100米冠军的成绩也是10秒8。1932年第10届洛杉矶奥运会上,日本帝国主义筹划派刘长春等运动员代表伪“满洲国”参赛,企图通过体育比赛使伪政权合法化。刘长春当即在《大公报》上发表声明“我乃中华民族黄帝之孙,决不代表伪满洲国出席第十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刘长春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唯一成员,1932年首次参加第10届洛杉矶奥运会。他的参赛在中国奥运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刘长春参赛对粉碎日本帝国主义妄图分裂我国的阴谋也起到积极作用。刘长春先生是中华民族第一位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可以称作中华民族走向世界体育运动的先驱者。其意义早已超过了一位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