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与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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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素质极大不同,环境对选择有很大影响,任何体制很难改变作为,没有好的监督机制,很难约束贪腐,不是教育就可以改变,都没有贪欲不可能,嘴上功夫无用,不敢贪腐、不愿贪腐等都是虚设,关键还是要有制裁高悬。
首先,花钱的决策要在阳光下进行,密室下的交易、勾当易产生腐败,行贿是为了更大获利,受贿是为了个体多得,失去了相应机会污垢就会少很多。
严厉制裁,任何贪腐、虚假行为都应加倍处罚,毫不留情,贪污数额巨大,态度好也无用,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无论得利多少,只要有此行为,也让颜面扫地,可参照某国鞭刑羞辱惩治。以人品差而不再重用,促人走正道。
掩盖是很大的根源,金钱的交易应有专门的群体监督使用,决策者与验收者不可相同。加强监督,是防止歪道有效手段。
人有千差万别,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为了防止浑浊,都同样看待,绝不留下任何空隙,不只是自律,同样都受监督。
被处理时悔之晚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贪腐太大,态度再好也不可赦免,不让后继者心存侥幸,震慑贪腐。
多事前防止,少事后惩罚,处理严厉,不姑息养奸。好的制度在于人人不越雷池,社风清正。
贪欲导致腐,是败坏之源。治贪腐干系重大,切莫流于形式,制定科学合理制度最重要,谁都不能心存侥幸,免于处罚。社会前进,治愈是前提。
看法可能偏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