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将成为创业型公司的命门(修改版)
(2015-07-01 1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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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知识产权 |
也有一些创业型公司认为自己处于刚刚建立阶段,积累用户为第一位的任务,知识产权还是其次,可以等到壮大一些再说,岂不知,如果一开始就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企业壮大之后可能无法收拾。比如,如果企业有核心技术,没有申请专利把产品推向市场。如果产品受欢迎,企业再想申请专利将无法满足《专利法》有关新颖性的要求。到这个时候,只能振腕叹息了;还有的创业型公司刚开始怠于保护知识产权,结果自己开发的新技术被别人(往往是自己公司的离职员工或者竞争对手)申请为了专利,或者自己使用的一些名号被别人注册为了商标,反过来被别人要求停止“侵权”,不得再使用。
那么创业型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有知识产权意识,懂得一些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一定精通知识产权,但是应该有知识产权意识,能够想到公司的新技术、商标等要通过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保护,明白“保护越早,成本越少”的道理。
其次,可以聘请专业的团队来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不知道知识产权的具体知识和操作规则,但是要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现在有商标代理公司(很多律师事务所也有商标代理的资质)可以代理公司商标注册,专利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申请专利,还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统筹规划知识产权管理等。
再次,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动力推动企业发展。
创业型公司与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相比,缺少市场、资源、人才等,不能在一个水平面上竞争,而是要另辟蹊径。创业型公司应该专注于商业模式创业和技术创新,并把商业模式和技术尽快转化为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的积累。知识产权就像一把利剑,可以帮助创业型公司杀出一条血路。
综上,创业型公司如果想超越传统行业企业,必须在商业模式或者技术方面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个核心竞争力不应该是会被简单模仿,不应该被传统大企业简单复制,也不应该是建立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基础之上的。即使被模仿和复制,也可以依法制止他人,实现市场独占。但是,目前这个状况并不理想。很多创业型公司更多的像“点子公司”,而且只关注VC、PE,不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创业型公司不注意我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知识产权有可能成为创业型公司的命门。
(作者简介:赵虎律师,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北京律协著作权法委员会委员,民建西城区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十佳青年律师,曾办理葛优、新浪微博、世界旅游小姐大赛、九牧王、红星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