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鄙视法官的理由
(2014-08-23 16: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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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官 |
分类: 随感 |
赵虎 律师
我仔细看了黄云中律师写的《鄙视律师,有一千个理由》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作者写了法官“鄙视”律师的理由,其实是站在律师的角度对律师行业的反省。
看完之后,我有自省。
作者提出了律师要有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律智慧,反省我自己,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法律技能和法律智慧很少想。法律技能和法律智慧关系其实是律师对生活技能和生活智慧的专业化,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技能和智慧。也许技能还好学,智慧有些难,需要时间的磨练。只有知识,缺少技能和智慧,知识将不能很好的被使用,个人也很难成功的去办理一件事情。
作为律师,我也遇到过被法官“鄙视”的情况。不过,大部分时候,“鄙视”我的法官“鄙视”我不是因为我的法律知识、专业能力比他差,对案件的理解出现了问题,而是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体现出谁才是法庭的主人。这种情况下我不会在意,因为我认为谁实际上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而能主导案件的审理发展,谁才是法庭的主人。而不是谁的架子大、坐的位置高、嗓门大谁才是法庭的主人。很多案件中,看起来是法官在主导案件的发展,其实法官可能在庭审之前并没有仔细的研究案件(案件太多了),如果律师仔细的研究了案件,可以帮助法官理清思路。不过,我也出现过失误的时候,自己对案件的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法官理解的深入,这种情况下我会很惭愧,虚心接受法官的指点。当然,也遇到过奇葩的法官。有一次遇到过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法官,说话很横,喜欢出言不逊,一副十足的怨妇表情。我真的想告诉她:您这样,不美!
不过,我也感觉到近些年来,有一些懒惰情绪在滋生。积攒了一些荣誉和赞扬之后,自认为对法律尤其是某些部门法了解的很透彻、很深入,而减少了学习,减少了和同行之间的交流,减少了思想碰撞的机会,如果这样下去,可能会出现作者所说的情况,自己的水平无法提高。因为水平不行被鄙视,将没有反抗的理由。
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这个学习除了学习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还包括平时工作中向法官、检察官和同行学习法律技巧,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包括我们的当事人学习生活中的智慧。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才有不被鄙视的资本。人生就是要不断的解放自己,解放自己需要智慧。
从另一方面来看,法官和律师并非天生的对头,而是同为法律共同体。我遇到过蛮横无理的法官,好像他只注重“法官”的后一个字,忘记了前一个字。但是,大部分我遇到的法官都非常有素质、有修养、有能力,可以沟通。当法官觉得我的律师意见非常好的时候,也愿意跟我商量和沟通。也有法官在庭下说:没有想到你想到了这条道理(法律思维道理),不错。我相信,法律共同体内虽然有各种矛盾,但是又是相生相存的。只有法官和律师均共同为了法治而努力,不是互相鄙视,或者钻研各种潜规则(我有点理想化),法官和律师的地位都能提高,都会成为社会正义实现不可缺少的角色。
潜规则这个事情,我挺赞赏作者的态度。现实中的确有潜规则,法官判案第一考虑的未必是法律。我们可以批判这种情况,但是不能掩耳盗铃,也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在一定时间内会长期存在。如何在潜规则的情况下实现法律的价值,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从这一点上来看,中国的律师比国外的律师要累。但是,谁让你生在中国呢?其实,我曾经跟数个法官交流过,很多法官也不喜欢各种潜规则,而是希望能够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案。潜规则需要改变,而这种改变可能需要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其实,我们已经看到,在某些案件中,法律共同体(法官、检察官、律师)确实共同努力,破除了某些潜规则。或许是个案,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力量。
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不想因为曾经被法官“鄙视”而去“鄙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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