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赵虎
我们中国人传统上是没有版权意识的,因为文章从来没有被当做财产,写文章从来没有成为一种职业。不可否认,中国古代有灿烂的文化,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有着今人无法超越的艺术造诣。但是,中国古代没有职业作家,没有靠卖文为生的人。古代读书为致仕,做官是收入的来源,而非作文。所以,中国自古就没有版权意识,反而是做文章的人唯恐别人不传播自己的文章。因为只有传播自己的文章,才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为自己在其他的职业中取得帮助。
今人不一样了,有了知识产权制度,有了著作权制度,作品成了作者的财产。制度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是知识产权是财产的观念还远远没有被大众接受。许多朋友谈起知识产权都觉得在中国谈知识产权没有什么意义,有嗤之以鼻的感觉。现在网络上正在打击各种侵权行为,比如侵权影视剧、文章等等,很多网友怨声载道,因为网上的资源少了,不像以前那么寻找资源方便了,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你们搞知识产权的成天搞什么呀,搞的网上都没有电影看了。”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反对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声音仍然很强,经常可以听见。只这是一个过程,传统的力量往往是强大的,新的法律制度的嫁接需要一个阵痛期。但是无论反对的声音有多大,保护知识产权的路我们肯定要走下去。
现在的社会已经跟中国古代社会不一样了,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文化、科技产业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产业。比如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作家、编剧、工程师、科学家等各行各业创造知识的行业。现在还能让一个作家兼职当作家专职当官吗?显然已经不可以了。中国也不是闭关锁国的时代了(现在还谈这个真的有点土,但是有的人就是不明白),我们要参与世界竞争。现在创造已经不是业余爱好了,而是一种职业了,已经形成若干行业了。如果我们对于著作权不保护,我们的作家靠什么吃饭?作家、编剧就会消失,电影也会消失。如果我们对专利不进行保护,科学家就会消失。有的人说创造作品是一种需要,不卖钱也会创作。但是,只有吃饱了饭才能专心创作,这总是不错的吧。中国有的产业已经在依靠外国了,比如农业大部分植物新品种权都是外国的,进口大豆的到岸价格都比我们自己种的大豆便宜,为什么呀——科技,知识产权!我们自己的农业为什么落后了呢?就是因为我们自己不注意保护知识产权,把精力和财力都放在了互相模仿、互相侵权上,导致大家都不愿意在研发上进行投入。这样的教训还不应该吸取吗?
最近乔羽、谷建芬等词曲作家发表声明,要求自1月5日起,所有非公益性(即盈利)、商业性演唱活动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须征得相关作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如擅自使用将被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这种事情在中国还是新闻,在国外已经是人的正常思维了,使用别人的作品进行商业性演出,自然应该给人家报酬,否则和偷别人东西没有两样。而我们中国的作家、文艺创作者很少想到自己还能收费,即使想到了也不要意思收,可能还是传统的思想在作怪吧。希望有更多的人响应乔羽、谷建芬等老艺术家的号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了我们的行业,为了我们的未来,让我们理直气壮的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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