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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常回家看看”

(2011-01-06 11:04:07)
标签:

北京

老年人权益

探亲假

法律规定

空巢老人

情感

分类: 随感

    民政部公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草案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该规定被网友称为“常回家看看”被写进了法律规定。

    其实孝敬父母被写入法律条款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我国宪法就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次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应该是和我国目前的环境有关。现在子女和父母没有生活在一起的情况比较普遍,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的故乡不是一个地方,一方必须做出牺牲;有的是社会就业困难,自己的专业不适合在家乡找工作(像我这种学法律的,在北京这种城市还能混口饭吃,回到县里估计就吃不上饭了);有的是为了事业远走天涯。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社会对于年青一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实,中国的问题往往是复杂的,不单单是具体的问题。北京与石家庄之间的距离才有多远?但是,距离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们不能想象跟电影中表演的似得,周末开车就回家了。这些因素包括:1、加班。加班是中国都市白领的正常生活状态,如果某一天不加班都不正常。2、节假日少的可怜。好不容易盼到一个节假日,3天的话回家的意义不大,因为路上就要2天;7天好一些,但是每年也就这么一两次,对于离家比较远,路途需要2-3天的朋友来说也是不切合实际的。3、交通。交通总是如此拥堵,即使开车回家,能出北京城已经用掉了2个来小时,高速往往不高速,遇到堵车是常有的事。所以,当我们过节往往比平时要累,如果夫妻两人还不是一个地方就更惨了,要么夫妻分开,要么一个牺牲。

    保护老年人权益是一个社会工程,如果仅仅如此简单的规定与没有规定差别有多大?法律规定忽视现实生活只能变成一纸空文。我认为规定保护老年人权益应该有以下配套的规定:

    1、在劳动法中规定探亲假制度。每个员工每年都有不少于两个星期的探亲假,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

    2、引导企业鼓励员工回家探亲,只有孝敬的子女才能成为优秀的员工;

    3、改良交通运输环境;

    4、改善外来人员的生活、居住环境,对外来人口实行“国民待遇”,让背井离乡的孩子生活的好才能让家里的老人安心。

    每个春节来临之前听到那首老歌“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总是热泪盈眶。远游的孩子哪有不思念自己的父母的,我们藏了一肚子的辛酸和委屈想跟父母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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