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在北京,一个城市户口的人失业,可以领取每个月562元的失业保险金。但是一个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失业,只能领取398元的一次性补助。这是什么道理!
把农民和城市居民分开计算的法律规定太多了,比如交通事故赔偿,是居民还是农民标准相差巨大。现在赶上经济危机,大批的工人失业,却因为自己的户籍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相差这么悬殊。
把农民和居民分开计算的理由无非是农村有地,土地可以作为一种保障。但是,这种思维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还有足够的说服力吗?多少农民走出了农村,来到了城市,变成了工人。在分工越来越精细的今天,这些人可以对某一工作非常熟悉,但是已经丧失了种地的本领。再让他们回到土地上耕作,思维上是残忍的,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他们会留在城市里,用其他的方式讨生活。丧失了这一现实基础的理由,算是什么理由!
记得我在中学的政治课上学过,农民与工人的关系比较近,有“天然的联系”。本来以为农民成了工人,工人就是城市人,就是居民了。不知道那个有才的,设计了“农民工”这个名称。农民成不了工人,只能成农民工。
刚才农村来到城市的农民面临着租房子、找工作的压力,面临着学习普通话这一第二外语压力,当失业的时候,还没有失业保险金。这让他们怎么活?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城市边缘人群中的人员成分,其中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比例是不是大于正常职业的比例。当一个社会
制度合理的时候,能够保证人们生存,社会的稳定。当一个制度不合理的时候,能够让一个人从好人变成坏人,从建设者变成破坏者。
有人说过,中国的老百姓特别老实,只要有一口饭就不会造反。失业保险就是管的这一口饭,这一口饭都吃不上了,人总要活呀,在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做什么都是可以预期的、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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