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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病,全车吃药

(2008-07-14 1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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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中国行

奥运

律师

北京

杂谈

分类: 法意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赵虎)

  本报讯 (记者葛江涛实习生段修建)为确保奥运安全,从本月20日起,乘坐公路运输客车进京的旅客,需要逐一下车接受安检,包括大客车在内,如一车有一人无身份证件,全车旅客都将被遣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2:47 新京报
 
    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合法、合理性的要求,应当有法律明确授权。不知道这个规定出台到底有什么合法性、合理性的法律依据。法律讲的是个人负责的原则,为什么一个人没有带身份证就要遣返全车的人呢?那些带了身份证的人被遣返的依据是什么?一个带了身份证的人有权利要求别人也带身份证吗?他既然没有权力要求别人也带身份证,为什么在别人不带身份证时也要他来承受不利的后果呢?遣返,这个词自从2001年被一个叫孙志刚的大学生用生命擦去之后,好久没有再出现了。奥运会让它再次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
    在我国根深蒂固的思想是一人有病,全家吃药,这种思想的来源就是我们的官本位思想。现在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可见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仍然是官僚统治的社会。
    从法律上来讲,现代法律的法律责任以个人责任为原则。任何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自己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的事情负责是中国古代法制株连九族的思想。
    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决定是应当进行利益的衡量。一辆客车上的每一个来到北京来都有自己的事情,可能有一大单的生意要谈,客户正在等待;可能是和自己的爱人团聚,爱人正在车站迎接;可能是有重病,要去北京的大医院看病。会有多少人来看奥运吗?肯定有。但是中国大部分人刚刚脱离贫困,还有许多人在贫困线以下生存着。恕我直言,尚不果腹的情况下,有几人有心情专门到北京来看奥运会。如果有,可能就是那些富起来的一批人了。但是,他们有多少是坐公交车呢?坐公交车的人来到北京,肯定有什么急切的事情。如此遣返了之,使这些人失去的究竟是什么,我们的官方是否考虑过?
    从法律上来讲,检查公民的身份证不但乘客没有权力,客运公司也没有权力。只有公安机关有正当的理由,通过合法的程序才能检查。这本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怎么能推给乘客和客运公司。公安机关可以在车站增加人手,对来往的旅客察看证件。没有权力就没有责任。客运公司和乘客没有权力检查他人的身份证,自然在有的乘客没有带什么证时,只能说是公安机关的失职,而不能把责任推卸到乘客的身上。
    奥运需要安保,一场奥运的狂欢,成了中国许多的普通人的噩梦。不要让奥运会成为官方和富人精神上的享受,却增加普通人生计上的负担,破坏法律的精神。否则,如此奥运,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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