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一笑清风
一笑清风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351
  • 关注人气:2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进校园的规定

(2012-12-08 11:35:09)
分类: 班级管理

龙山中学关于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进校园的规定

    手机在现代社会以其信息传递的快捷、准确,已成为人们进行联系和沟通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使用手机尤其是在校使用手机往往弊大于利。据了解,不少学生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电子小说、发短信聊天和异性不正常交往,更有甚者上课用手机发短信、考试用手机作弊,所有这些不仅占据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扰乱正常上课秩序,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落实教育局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括教学楼、实验室、操场等整个学校在内,即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上学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特别是班主任要做一次彻底清查,收缴的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发还。
    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第一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3分。
    2、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5分。
    3、第三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关协议,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分10分。
    4、第四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回家反省处分。
    5、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对举报者加班级考核分每人次5分。
    六、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有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不思悔改严重者,扣留毕业证不得参加中考。
    七、学校准备每楼层安装一部公用刷卡电话,满足学生正常的联系需求。
    八、本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

 

龙山中学学工处

2012.11.06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