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易文摘博客中看到一篇《连克五夫为哪桩》,作者张永红用他的“中天易原理”分析了一女命“丙寅、甲午、丙子、己丑”是童养媳,一生连克五夫。笔者认为“中天易原理”在分析时虽简便,但其原理系统有点复杂,不易上手。笔者根据命理的基本原理来简谈一下其克夫的原因:
女命:
生于:1926年6月16日丑时
八字:丙寅、甲午、丙子、己丑
起运:3岁10天,即1929年6月起运
大运:癸巳、壬辰、辛卯、庚寅、己丑、戊子、丁亥、丙戌
交运:1929、1939、1949、1959、1969、
1979、1989、 1999
岁数:03岁、13岁、23、 33岁、43岁、53、
63岁、73岁
流年: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己巳、己卯
命理:
1. 童养媳命
年月劫印旺,五行不成势、不成局、不成方,又不从;故只有取日支子水官星为用神,时支丑土藏干财星为喜神。
年月为祖和父母家,日为夫家。年月劫印为忌神,在祖和父母家呆不住;日时财官为喜神,只有呆到夫家去。而起运就是巳火劫财忌神运,癸水官星喜神运,故命主在此运由于家境困难就被送给了别人成了童养媳。
2. 连克五夫
午上子下,日支子水受午火藏干己土克,即伤官见官,用神被克。如果没有时支丑土中的辛金作为子水之源,子水被克不能复生,命主就会直接夭折,也就没有什么后来连克五夫之事了。
子水被克几次?自然是五次,第一次是丑土克子水,第二次是己土通过丑土克子水,第三次是午火克子水,第四次是甲生午克子水,第五次是寅生午克子水。
第一次克夫是在癸巳运11岁的丁丑年,癸水被甲木化作忌神生火,丁火盖在丑土上,辛金被压缩头,不能生水,丑土主导克水。
第二次克夫是在壬辰运,壬水被甲木生火,也主丈夫被克;在丙戌年,戌与辰丑冲刑,子水被克,20岁丧夫。
第三次克夫在己丑运末。辛庚运克卯寅,喜神克忌神,婚姻有安全保障。己丑运虽湿火,但它本身克水,丈夫一路身体不好,到戊午年52岁,克子水夫亡。
第四次克夫在戊子运初,子水生寅木再生午火,子水喜神变忌神,到53岁己未伤官太旺,又克夫。
第五次克夫在丁亥运初,亥本喜神,但被寅木转化生午火,喜神也变忌神,到63岁己巳年,巳火弱克亥水,亥水一泄一克而亡,对应的子水被午火克亡。
自己在丙戌运亡,寅午戌三合火,戌刑丑,丑杂气皆失,73岁己卯年病,壬午年76岁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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