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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八字之三

(2013-05-02 09:27:15)
标签:

命理

财官

破格

杀人

藏干生克

分类: 杀人犯八字专题探究

杀人犯八字之三

出生:1967年5月12日巳时

八字:丁未、乙巳、丙子、癸巳

起运:1969年3月22日

大运:甲辰、癸卯、壬寅、辛丑、庚子

交运:1969、1979、1989、1999、2009

分析:

    此命四柱皆有火,天干水木生火,火最旺,而金水受克,但并非炎上格;此命应是财官破格,其理由有二:其一,巳中丙火虽克藏干庚金,但藏干戊土无克,戊土能生庚金,即命主能对狐朋狗友花钱,也能享受狐朋狗友花钱;其二,日主坐下子水虽受年支未土之克,但未土带木,为伤官佩印,未土有制,不能全克水,故水不从土,即命主常受母亲溺爱,但母亲还是防他惹事,因此命主经常违法乱纪,但有度。

   命主虽是财官格,但是破格,主大凶,主为财杀人。庚金与丙火在同一地支巳火之中,藏干主事同时发生,若无戊土,则丙火嗜财;故要等到有寅木之运来克巳中戊土,夺财之事才会发生。未土不能全克子水,要等不带木之土来克子水才会害命,只有午火之土能全克子水,故此事要等到午年才能应证。原局未土要出手,只有等到未土之木被刑掉,那就是戌月或丑月,但戌月在前,故此事在九月发生,但命中还有天干癸水乙木牵制忌神,己日可克癸水,乙丑时乙木受藏干辛金之克。故命主是在壬寅运、庚午年、丙戌月、己巳日、乙丑时因财杀人。

   命主杀人是先天注定的。辛丑运,财旺;庚子运,官旺;生命之巳火已熄,没有生命之迹象,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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