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侨报》10月23日第A09版“热点透视”栏目摘引博主观点

(2011-10-24 12:32:17)
标签:

杂谈

分类: 接受采访

 

《侨报》10月23日第A09版“热点透视”栏目摘引博主观点

 

如何“惩恶”

  当道德不能自救 法律不能再沉默

  在一个社会里,当对倒地老人扶还是不扶都已成为一个纠结的问题时,可以断言,发生小悦悦事件几乎就是一个必然。见死不救,到底道德还是法律问题?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见死不救本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目前有必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北京《中国青年报》报道,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力度宣传各种“优秀典型”、“道德 模范”,强调官员选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提倡“诚信文化”、要求企业诚信经营……但这些努力却未能避免近年来道德底线在一系列事件中频频失守。至于原因,有分析指出,社会给予了道德太重的负荷,把许多本不应该由道德承担的责任也归咎为道德沦丧,导致道德更加不堪重负、雪上加霜。

  当现有的道德调整力量已不足以引导社会风气从善,法律就必须介入,帮残存的道德力量一把。社会化立法过程一 再证明这一规律。法律是上升为法律条文的道德规范。法律与道德之间固有的关联,决定在道德沦陷时法律可以大显身手。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和静钧认为,小悦悦事件已冲破了人类所能接纳的道德和社会底线,唯有法律介入,方可借助法律的引导、教育、惩戒、褒贬等功能,弘扬见义勇为美德。

  例如,在小悦悦事件中,占道商铺是否没有对行人尽到“照顾义务”,从而侵害了行人在人行道上安全通行的权利?小悦悦走上车行道,市政管理机构是否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在可预知的风险面前没有在人行道上设置护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