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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弗吉尼亚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美国医疗改革法“部分内容违宪”。这项判决使争议不断的医改又一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
奥巴马的“全民医保”医改法案,今年初在议会涉险过关,奥巴马成为了“创造历史”的人物。美国历史上近一百年来众多历任总统竭力想推动医改,一直想摘掉发达国家里唯一无力给全民提供医保的国家的不光彩帽子,但大多要么虎头蛇尾,要么无疾而终,要么浅尝辄止。如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医改没有实质效果的杜鲁门;尼克松在1974年也提出医改法案,但不了了之;1993年克林顿开始强力推出医改,大有非改不可的架势,但随着遭遇多方抵制,克林顿紧急止手,再也不碰医改话题。
奥巴马领导的民主党政府“历史性”实现的这部医改法,在众议院以219票赞成、212票反对的近乎一半支持一半抵制中获得通过。从票面上看,所有共和党议员都投出反对票,部分民主党议员也“叛逃”投了反对票。民调也显示,奥巴马最初提出医改构想时,医改支持率在60%以上,但在最后表决投票之前,支持率已经降至50%以下,议会表决通过,总统签署成为联邦法律之后,支持率又有了进一步下降。共和党人声称,在一个党所有人反对及一半以上的国民不支持的情况下,把“不受欢迎的东西”变成法律,是国家之耻。
于是纠纷就此燃起。共和党人开始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而最大的可诉点在法案是否超出了国会权限的合宪性审查上。此前,有两个州的联邦法院要么驳回了起诉,要么不支持起诉人的主张,而这两个联邦法院的法官均是民主党政府任命的法官,支持“恩主”的意味浓厚。此后,弗吉尼亚的州司法部长向位于弗吉尼亚的联邦法院起诉,主审法官是小布什担任总统时的共和党政府任命的,他也作出了对“施主”报恩的选择。这位名叫霍德逊的法官以法律强制国人都要购买保险从而侵犯了人们“不作为的自由”为理由,判定法案部分内容违反宪法。
奥巴马无从选择,只有上诉。对此案拥有管辖权的第四联邦上诉巡回法院,目前民主党政府任命的法官占多数,奥巴马扳回一局的可能性很大,但这个胜利只是暂时的,不服输的弗尼吉尼州司法部长会把这一案一直告到联邦最高法院,案件是非曲直最后将由九人组成的合议庭来定夺。
由于刚刚结束不久的中期选举,使共和党又重新夺回了众议院控制权,参议院席位也有所增加,共和党处于发动废止奥巴马医改法的有利地位,这使共和党多了一项行动选择。
让我们纳闷的是,“人人医保”这个在发达国家及至发展中国家中成为普遍价值之时,美国为何还有那么多的人在做反对“人人医保”之事?为什么奥巴马在做这桩为国民耗资9000亿美元的“民生工程”时,反而受到中期选举的“惩罚”?
其实,在美国,一直有两派思想在左右着美国人的处世哲学,一派是自由保守派,赞成医保市场解决,另一派则是政府干预派,支持政府收购私营医保福利化。自由保守派认为,强行要每个人都购买医保,这个意义会传导到警察权力部门,使人民的自由变成公权力的橡皮泥。遥想美国1954年布朗案的判决中裁定种族隔离为违宪时,共有101名联邦议员联名反对试图翻案,他们提出的理由也是基于判决违反了部分人“不作为的自由”,即选择过隔离生活的自由。看来,奥巴马也在遭遇“美式讨说法”的历史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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