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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苛求學者向公眾道歉 |
新西兰《先驱报》(New Zealand Chinese Herald) |
2010年10月19日 |
從表達的方式來看,經濟學家就市場趨勢提出觀點,並通過媒體為人所知,這也只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即便他顯然是為某一利益集團代言。從表達的內容上看,經濟學家所提出的房市觀點,也屬於“學術自由”的範圍。觀點表達的自由,可以促成更多不同意見的興起,通過觀點交鋒、思想碰撞,整個社會就呈現出活力和創新,從而開啟民智,使受眾的鑒別力得到提升,結果自然是一些開“黃腔”的專家失去市場,從而社會自覺生成“良幣驅逐劣幣”的有效秩序。所以,強制對發表言論的人以
“賠禮道歉”相威脅,也會嚇阻更多的良性言論者,除非緊迫必要,一般不宜支持對言論過失者的譴責。
其實,在西方國家,對經濟學家的批評一直沒有停止過,但大多針對他們所建議的錯誤經濟政策方針、不合理的經濟方案等等,對於“預測失敗”大都給予相當的寬容。一個經常被引用的經濟學笑話就指出,一些經濟學家的成就是,“在已知的5次經濟衰退中,經濟學家預測出了9次”。即使預測結果比較離譜,或後經證實預測嚴重不准,得出的直接後果也就是此學者的學術能力社會評價下降,這就是社會對“黑嘴”們最直截了當的“懲罰”。假如我們執意要求
“預測者”道歉。那說明我們對其的信息依賴還未了斷,只能證明社會評價體系不成熟,那就只有怪罪自己太幼稚了。
更何況,房市的“唱多”與
“唱空”,其實只是一場意見之爭,是經濟學者們基於各自的分析和立場提出的不同觀點在對撞,並沒有強行推介給公眾作為建議的打算。學者發表的觀點,不應被社會等同於投資分析師向投資人提供的投資建議。如果我們非要催促經濟學者為言論道歉,就得釐清我們究竟應該期待何種層次的“道歉”,是禮節性道歉,還是道義性道歉、法律救濟性的道歉。在一個鼓勵言論自由、支持市場機制完善的社會裡,上述三種道歉都不符合現實。越是苛求他人道歉,社會越顯露出不妥協不寬容的一面,這除了加劇對立之外,別無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