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美式和解,温柔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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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和解 温柔报复

已经缠诉5年的戴尔财务虚报案于7月22日画上句点,IT巨头戴尔(Dell)在保留了对指控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尊严”下,同意向美国的“证监会”即“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简称SEC,证交会)支付1亿美元的罚金,作为对证交会提起的民事诉讼的和解。
为配合这次以公司法人层面的和解,公司高管也以支付和解金的方式承担了个人责任。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戴尔认罚400万美元,前首席执行官凯文·罗林斯认罚400万美元,前财务总监詹姆斯·施奈德也认罚了300万美元。
和解消息传开后,戴尔和高盛的股价强劲上扬。
戴尔案只不过是最新一起美式和解案。在戴尔和解之前数日,华尔街“不可一世”的金融巨鳄高盛(Goldman
美式和解制度
监管部门和被监管者何以能交钱“私了”?这首先是把这类处罚定调为“民事处罚”(Civil
美国是ADR(替代纠纷解决机制)运动的起源国。
虽然头顶一个“民事诉讼”,但起诉方是国家行政监管机构,它的行为又受到行政程序法的规范,而不能以一个“私人”的身份来与被监管者进行调解接触。按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1966年行政争议解决法》和《1998年行政争议替代解决法》,美国证交会必须按以上行政程序法所规范的行为模式展开行动。
美式和解,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和解的结果还要交给联邦法院来裁定有效性。包括戴尔和解在内,高盛和解案还要等待纽约联邦法院的批准。除此之外,和解并不妨碍不属于和解方或不被和解所覆盖的人提起新的民事索赔请求,也不妨碍美国司法部和纽约州检察部门的刑事诉讼的提起。不过,尽管在涉及证券欺诈的案件中,已经就证明责任配置上引入了“证据优势标准”加重侵权方的举证责任,但刑事指控成立要在“超越合理怀疑”基础上的要求,往往意味着先行民事和解的案件不会再发生刑事指控,因为假如证据充分,证交会根本不会追逐低回报的和解。
高盛低头
7月22日达成的戴尔和解案,应该说是戴尔的麻烦总算过去,但对于恶名远扬的高盛而言,前不久达成的5.5亿美元和解,仅只是一系列潜在诉讼风险中的第一环。
与戴尔的高管也一并参与了“和解”交易不一样,这次高盛的和解明显漏掉了个人责任,这是伏笔,预料负责“Abacus
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之前,“保尔森对冲基金”找到高盛,有意通过高盛独创的金融衍生工具系统“Abacus
高盛然后找到基金管理公司“ACA管理公司”,把CDO交由独立第三方管理,没有向投资者披露高盛客户保尔森参与了CDO打包这一事实。德国产业投资银行(IKB)购下了这份金融衍生产品。
出售半年不到,风暴顿起,99%的这一款CDO评级遭降,投资者损失惨重,投资者损失的10亿美元,基本上回到了保尔森公司的腰包。保尔森也因“成功预测楼市泡沫破灭而获利”而声名大振。在这笔交易中,作为居间承销的高盛,获得了1500万美元的“中介费”。
这桩令人恐怖的“买卖”,令IKB损失近2亿美元,濒于破产,德国政府不得不出手救援。而ACA管理公司也损失了9亿美元,无奈宣布破产,其债务被担保公司荷兰银行(ABN-Amro)承受。
纽约《滚石》杂志把高盛称为世界经济的“一只巨大吸血乌贼,盘卷在人类脸上,将吸血漏斗伸入每一个有金钱气味的空隙”。英国首相干脆就说高盛“道德沦丧”。高盛在全球兜售有毒金融衍生产品,俄罗斯、阿根廷等国曾深受其害。世界深陷金融危机之际,唯独高盛在大发灾难财,光是2009年就创下134亿美元的历史盈利纪录。
然而,众人皆知高盛之“恶”,高盛却有“美国之盛”之名,有人称“撼动美国易,撼动高盛难”。现在,我们看到,高盛终于在和解制度面前低下了头。
英特尔是下一个
戴尔“栽”在证交会手里,原因就是不对外披露戴尔公司长期接受电脑芯片巨头英特尔(Intel)的巨额返款。现在,戴尔案一了结,美国市场监管机构将挥刀砍向英特尔。
美国CNN网财富栏目7月27日刊载了篇“戴尔和解对英特尔意味着什么”的分析文章,指出英特尔公司为了排挤对手、独霸市场,长期以来与世界电脑制造商订有秘密协议,只要保证只使用英特尔的芯片,就可以每季度或每年从英特尔处收到一笔可观的“返回款”。这构成了垄断预谋和商业贿赂。CNN指出,除戴尔外,几乎全球电脑巨头公司都参与了这一交易,包括IBM、HP、HIT、Acer、NEC、Toshiba、Sony、Samsung等,中国的联想也“榜上有名”。
除美国证交会、司法部、美国贸易委员会、纽约检察部门等咬着英特尔不放之外,日本、韩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和欧洲的反垄断机构也在找英特尔的“茬”。由于调查者态度僵硬、索赔巨大,英特尔对面临的天量罚金拒不接受。不过,CNN分析道,美式问题,只有通过美式方法来解决,美式和解制度会让英特尔“乖乖”掏出数亿美元,以平息受害方和市场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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