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法子案是一面镜子
(2009-08-11 0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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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刑责常规性酒井法子日本杂谈 |
分类: 法律文化 |
| 石渝:酒井法子案为什么是一面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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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渝
公众人物涉毒,虽在法律刑责上不会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法意,但在社会道德法庭上,因污辱了公共形象,公众的愤怒会把他们“埋葬”。更重要的是,酒井法子被查出,是基于警方常规性的、主动性的检查,而不是依赖于举报后的被动反应。
主演《同一个屋檐下》、有清纯玉女之称的日本影星酒井法子,因吸食毒品涉嫌违反《兴奋剂取缔法》,遭到日本警方逮捕。消息传开后,法子所属唱片公司立即声明停止发售法子唱片专辑,丰田公司和一家制药厂表示要撕毁法子的代言合同,经纪公司也表示要与她解约。
客观而言,酒井法子涉毒与日本普通人涉毒,在法律的天平上是一样的。之所以引发大家的关注和震撼,是因为酒井法子代表了日本某类积极形象和高层价值,她的陨落,也等于她所代表的形象和价值观的崩塌。她遭到唱片影视公司、代言公司及经纪公司的“捧杀”,咎由自取。
初看,吸毒与制毒、贩毒、强迫或引诱他人吸毒相比,似乎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并且纯属个人行为而已。但吸毒正是诱发毒品犯罪、财产性犯罪、经济犯罪和暴力犯罪的温床,是腐蚀社会有生力量的罪恶之源,没有吸毒这个终端市场,毒枭们也无利可图。
感知过毒品之祸的东亚文化圈中,不论是吸毒、制毒或贩毒,都被视为反社会反人类行为,日本、韩国、蒙古等国和中国港台地区直接把吸食毒品上升为一项独立的犯罪行为,表达了“无毒品社会”和“全面禁毒”的“零容忍”态度。公众人物涉毒,虽在法律刑责上不会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法意,但在社会道德法庭上,因污辱了公共形象,愤怒的舆论会把他们“埋葬”。假如酒井法子吸毒事实一旦认定,她将很难在同一影视平台上东山再起。
从日本警察办案之细,也可以看出这位毒龄一年以上、隐藏很深、伪装得很好的酒井法子,迟早会被揭穿归案的。酒井法子被查出,是基于警方常规性的、主动性的检查,而不是依赖于举报后的被动反应。涩谷警察署向媒体介绍说,8月2日深夜,正在街头巡逻的警察开展抽检,对酒井法子丈夫高相祐一进行盘问时,发现其随身持有兴奋剂毒品,随后在8月3日凌晨将其逮捕。警察在搜查酒井居所时,查获吸食毒品工具,并从工具上提取的DNA证据上锁定了酒井法子。也因为DNA强有力的证据,法子在“玩失踪”数日后终于慑于警方攻势,而主动投案自首。
听闻在中国内地、台湾、香港拥有众多酒井法子的粉丝后,酒井法子所属经纪公司在法子被捕后第二天记者见面会上,公司老板相泽正久向中国粉丝鞠躬致歉。酒井法子一案虽还处于侦办阶段,最后走到判决还有很多法定程序,但是从法子一爆出涉毒到其归案,已经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向上的力量依然如此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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