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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则新闻《女孩遭男子疯狂示爱三年,不堪其扰,该咋办》:
网名“Sty”的18岁女孩近日发表长微博《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变态》,文内称一名男子从2013年开始通过各种网络小号,经常发一些让人不舒服的文字给她,此后更是将这种追求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女孩放学坐公交车会遇到该男子,自家小区的保安也告诉她有个男人拿着照片找她,“每天走在街上都感觉有人跟踪我。”她感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失去了安全感。
肖军咨询师点评:
大胆的追求和恶意的骚扰往往就只有一线之隔。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大胆的追求,在行为上可能会有一点出格,在情感上可能会有一点强迫,但是,其行为的出格一定不会违背基本的公序良俗,不会违背基本的道德,其情感上的强迫也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绝不会长时间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感情。其情感的强迫一定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是对方可以接受的强迫。而恶意的骚扰却不同,其行为的出格往往会失去控制,其情感的强迫往往令人难以承受,甚至令人心生厌恶与恐惧。这种恶意的骚扰行为与真正的爱情没有半毛钱关系,而只是自己变态心理的一种发泄而已。对于这种人,唯一的对策就是付诸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威慑他。当然,在使用法律武器的时候,一定要讲究策略和艺术,不要过于直接,不要刺激他内心的魔鬼,一定要委婉而坚决:既让他看到你的底线,也让他感到彼此尊重的重要性。如果以暴制暴,用不尊重对方来反制对方的不尊重,常常会令我们陷入人际关系中的恶性循环,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们来盘点一下恋爱中的一些“强迫性”行为。注意,这里的“强迫”主要针对的是自己,是自己明知道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却还是克制不住自己要去做的行为。还有一点要明白:思维是内隐的行为,因此,强迫行为都与强迫思维密不可分。
一、明知道对方不会理自己,却还要不停地向对方表白。
二、明明对方不喜欢自己,却每天都要出现在TA面前。一天不出现在对方面前,就会受不了。
三、明明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的礼物,却要不停地给对方买礼物。每次给对方买礼物的时候,都心存幻想,而最后都被泼了一盆冷水。但是,被泼了冷水之后,马上就会自我安慰,认为这不是TA的真实意图,自己一定还要坚持。
四、明明知道连接触对方的机会都没有,却还是每天忍不住去思念。有的还会坚持给对方写信,虽然这些信,对方根本就收不到。有的人甚至从没有想到要将这些信件发出去。
五、与上面第四项刚好相反。恋爱中还有一种强迫性的行为,就是不住地怀疑对方,怀疑对方出轨,怀疑对方要离开自己。不管对方怎么解释,也不能消除TA的怀疑。甚至是,你越是解释,TA越是怀疑。其实,对于这种人,最好的应对方式是不去解释,也不理TA。因为你的解释就是对TA的强怕行为的一种纵容。
六、恋爱中还有一种强迫行为,就是不停地寻找所谓“真相”,比如,对方是否出轨的真相,对方爱不爱自己的真相,甚至还有人想论证,TA爱自己是爱三分,还是爱七分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经常为这种事纠结,其实也是一种“强迫行为”(或者叫“强迫性思维”)。
虽然说,“强迫行为”并不代表“强迫症”,但是,长期沉迷于“强迫行为”而不能自拔,就极有可能成为强迫症。这就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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