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09-9-7,早上升旗的时候,国旗下讲话的同学和往年一样在讲台上抒发着对老师的尊敬和爱戴之情。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又来了,我却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心情来迎接它。
按理说,我还是应该高兴才对,至少我们每年还有一个教师节啊!别的行业别没这样的待遇啊!
可再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好高兴。据有人统计,有专门节日的行业或者群体大多是弱势群体。如:儿童相对于成人是弱势的,所以就有了儿童节,而没有成人节的必要;妇女相对于男人是弱势的,所以就有妇女节,而不会有法定的男人节;护士相对于医生是弱势的,所以就有护士节,而没有医生节。这样一想,教师节在尊师重教的同时是不是也传递了教师还处于弱势地位的信息呢?
实际上,教师群体相对于公务员群体,就如同儿童相对于成人一样,是绝对的弱势群体:儿童是半个成人,教师是半个公务员。在地方上,教师和公务员一样是财政编制,用老百姓的话来说,都是“吃皇粮”。并且,义务教育法也是以公务员的待遇来规定教师待遇的,即,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待遇。在没有实行工资改革之前,至少在面子上教师的工资是略高于公务员的工资的,也就是教师多公务员百分之十的教育补贴。但在工资改革之后呢,别的地方我们不说,只说我们这里,工资改革在这里已经推行了几年了,公务员的工资在几年前就增加了千元左右,可教师的工资改革还没有到位,还是原来的工资待遇。和公务员相比,教师的待遇就是在面子上也差了一大截,更不要说在福利、政治待遇、社会资源各各方面根本无法望公务员的项背了。说教师是半个公务员,其实还是一种抬高教师地位的说法。
教师群体相对于公务员群体很弱势,还不是大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教师群体目前相对于学生群体来说,也快要成弱势群体了。且不说某些教师被学生或学生家长伤害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就是教师在平常的师生冲突中也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学生的错再大也要耐心教育,教师的心再好也不能让学生不爽!现在,教育部终于规定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了,那一般科任教师能不能批评学生尚还在研究之中,一般科任教师在学生面前真的快无语了。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是不是也要有一部《教师保护法》?很值得人大调研一下。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一些教师伤害学生的事件。不过,除了极少数道德败坏的老师之外,大多数教师对学生或语言或身体上的伤害都是在极端弱势的情况下的极端反应,是教师心理长期得不到平衡的产物。现在,大多数中小学普通教师在经济上就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而已,很多中小学教师缺乏最起码的精神娱乐的条件。而精神生活匮乏的教师是很难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的。这也是素质教育难以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网上有许多朋友觉得教师现在的待遇好了,其实这是很不全面的。某些地方的某些教师的待遇确实不错,但中国教师群体普遍的待遇远远没有达到正常水平,和教师群体的付出远不能想匹配。
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让教师有真正放松心情、充分陶冶情操的条件,是教师之福,是学生之福,更是民族之福!这是我在教师节里最大的心愿。
怎么样让教师天天都过节,而不是一年过一次教师节。这是不是领导们的心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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