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女

标签:
杂谈 |
分类: 在加随感集 |
茶花女这本书也是我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想要却没有机会--或是说,无法下定决心—品读的一本书。并不是一本很长的书,只用了三四个小时便读完了,但犹若一杯好茶,这本书的回味是深入肺腑而长久的。
那样喜欢Marguerite。因为她虽被生活摧残但仍然相信爱情;因为她有勇气为爱舍弃一切;因为她在真正的感情中的独立自主;因为她愿意为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孩放弃一段无法善终却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的爱恋。但更多的,是因为她让我那样心疼。
女人为了男人好跟他分手结果被误会被憎恨这种情节已经被现在的各种流行文学运用的无比俗套。可唯一的不同是现在这些小说里,结局总是误会消解然后happy ever after。但真实的世界里,没有那一个童话故事能够长久。
记得看到Marguerite选择了Armand,抛弃了一切在乡间与他度过的那一段时光时,有一段描述了卸去一切繁华的Marguerite,只着布衣与Armand泛舟于湖上;当时便被这个情景感动的一塌糊涂。Fairy tale—无论年龄增长了多少,心里总有一个柔软的地方会被这个词语触动。
所以在看到了Gossip Girl里Blair脱下一只高跟鞋递给王子时,会爱上了Blair与Louis,然后在Louis冷冷的告诉Blair他们的婚姻将只是名义上的时忍不住随着又一个童话的破灭心碎。所以在看到了Sherlock里阿福破解了Irene手机的密码,键入SHER四个字母时,爱上了Irene Adler这个聪慧理智而内心又有着感性一面的女人。
Marguerite Gautier让我想起了Irene Adler。
作为一个虽称不上是迷,但侦探小说还是读了相当多的人,看Sherlock的原因当初只是因为Sherlock Holmes而已。对于原著中的Irene印象已经不是很深,只记得是The Women,唯一打败了Holmes的女人。然而在BBC翻拍的版本中,随着年代的改变,同Sherlock一样,Irene要真实了很多,也人性化了很多。也正是因为多展露出的那一点个性,让她俱全了我心目中一个女人所应有的品质。
尊严,智商,是我坚信作为女人最基本的必需;敢爱敢恨,live in the moment,是活在世界上应该有的态度;感性与理智兼具,坚守底线,是做人的原则;还有心底给童话留的一个角落,是追寻耀眼而又转瞬即逝的幸福的权利。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会把Irene和Sher与Marguerite和Armand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都纯洁的像是小女孩的第一次crush,也许是因为都是不可能长久或是根本不可能发生,但也许,只是因为她们都有勇气去追了,然后失去一切而心无悔恨,而我也忽然很渴望那一跃而下的快感与无需思考的轻松。
Crush。喜欢这个词语的形象:短暂而美丽的坠下与粉身碎骨一瞬间的妖冶。但是之后呢。时间磨平的破碎的棱角之后,不是所有人都能感激落下时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的。不只是爱情,生命中一切一切的选择都是同样。即使是落地一刹那的痛苦,也应该在记忆中痛苦的美丽。
Irene Adler从未后悔过她的决定。Marguerite也没有。所以与其说我爱上了这两个可以用the作为前缀的女人,不如说她们是一切我所想要成为的。
一开始我会疑惑Marguerite为何为了素未谋面的Armand妹妹放弃执着了很久的爱情。后来我明白了,大概Marguerite是自知她与Armand只能是黄粱一梦,因而把自己得不到的幸福,寄托在了Armand妹妹身上。就如同有些影片中,为了朋友或是队友牺牲自己生命,临死之前对他们说,‘现在要带上我那一份好好活下去‘的心情一样吧。
看过的,听到的,真实的,小说里的各式各样的爱情故事已经不知道接触了多少。在言情小说泛滥的现在,回过头去看一看茶花女,傲慢与偏见,简爱这样的书吧;因为它们真的是值得一遍又一遍,用英文,中文,甚至法文来品读的书籍。也许它们需要你耐下心来煎熬过开头,但读进去后它们会成为你的一部分,深远的影响你的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而我想,那也就是好书最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