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有人在国外偷盗野生动物被警方拘留,有几句话要说

(2019-02-20 07:37:03)
标签:

野生动物

生态保护

执法守法

分类: 社会万象
每个行业都会有那么几颗老鼠屎。这个机构这几个人不是初犯,而是多次被揭露,业内臭名昭著,几个人渣。但善于宣传包装,总是有新人不明就里,上当受骗,丢人现眼。要广为传播,让他们不能继续招摇撞骗。家长们出行前一定要慎重选择发起机构和活动内容,千万要擦亮眼睛。

关于有人在国外偷盗野生动物被警方拘留,有几句话要说

网上看到这个消息,很多网友纷纷谴责活动主办者,同情被扣家长。是的,这样的无良机构和带队人,不但要受到谴责,而且还应当受到法律惩处,比如吊销营业执照、赔偿家长损失乃至坐牢啥的。

而对涉事家长,我有几分同情,但哀其不幸,怒其愚蠢,我不觉得无辜。

首先错在出行前的盲目轻信,小朋友的同学家长上过当,发过警示,网上信息也很多,你不是处在与世隔绝的深山沟里,为什么事先不了解一下?

观察自然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真正的科普、博物和自然教育,一定会尊重生命,敬畏自然并知法守法,我带的户外自然导赏课,无论赏花识草,还是观鸟观蛙观萤火虫,一直要求家长孩子不把任何小动物带回家,而且要求尽量少干扰,绝对不伤害。单纯猎奇,伤害自然,破坏环境甚至危及参与者人身安全的,绝对不是什么科普、博物和自然教育,提请大家擦亮双眼,参加类似活动务必谨慎选择,也请参与活动的家长们约束自家宝宝共同遵循。马武之流显然是打着阳光旗号干龌龊勾当的败类人渣,此前早就劣迹斑斑。所以,不要相信什么“说走就走的旅行”,那是文艺小资们骗人的鬼话,出行前不做功课,上当受骗是大概率事件,这位受害家长就是实证。

其次错在不明是非。就事论事说偷带,别人把野生动物偷偷塞进你的行李包了吗?不是吧?当别人委托你携带野生动物回国的时候,你怎么就稀里糊涂会答应呢?一个孩子这么做可以说不懂道理情有可原,一个成年人,你也不知道最基本的是非吗?且不说在国外,也不说那是人家的保护动物,即使是在国内,抓一个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普通蜥蜴带回家,这也是不道德不光彩的事,能这么干吗?什么,你不懂?抓一个蜥蜴没什么大不了,是我上纲上线?那看来你还真是缺心眼,或者说是缺乏基本教养,不够资格成为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让我来告诉你,不管有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录,所有野生动物都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公共资源,你可以去野外观赏它们,但是不可以据为己有,若抓回家,那就是化公为私,是侵占公共利益,这和盗贼在马路上偷盗一盏路灯据为己有,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你自家养的猫狗鸡鸭任你处置,你说了算,可是公共资源,公共财产,你有什么权利带回家?自家的和公共的界限分不清,你具备一个成年人应有的理智和道德底线吗?在国外,理应遵从他国法律,行事更谨慎才对。你说你没干这事,是别人让带的,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但是别人偷盗,为什么不理直气壮拒绝?别人拿着刀子胁迫你,你为保全生命被迫同意,这可以理解,你现在可以向警方指证;别人若没拿刀子胁迫,你同意携带,说明你愚蠢,说明你没有最基本的是非观,被查到,你当然就是盗贼的从犯,警方扣留你不算冤枉,你既然触犯他国法律,不得不承受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真正无辜的是你的孩子,因为你的行为不当而小小年纪遭受不应承受的苦难。但愿你经历这样的风波后,回来好好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特别要好好学习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义务”。这几个字小学生都认识,你若真正明白这些字眼的含义,就不会这么行事,也不会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了。

这些话,貌似冷酷无情,甚或有落井下石之嫌,但本意是救你,让你知道错在哪里,今后才能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而廉价的“同情”未必会让你清醒。喷子们愿意喷就喷吧,喷过之后,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如果承认说得在理,那你还有救,你还有希望融入现代文明社会;否则就没啥可说了,任你腰缠万贯,任你学历再高,你做一个现代公民还不及格,你不过是化外蛮族而已,时代洪流奔腾向前,执迷不悟者必然被淘汰出局。

附带说说,不仅是野生动物不能抓,野生植物同样不能随意采挖。把野生兰花挖回家的,把兴安杜鹃采下山变成生意的,把不属于你自家院子里的任何野生植物采挖回家的,都是偷窃公共资源的盗贼,和偷盗银行保险箱的罪犯没有本质区别,五十步与百步之差。

以下是两个相关报道,点击可阅。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