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公交车坠江,看怎样做一个合格公民(续完)
(2018-11-04 2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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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公民 |
分类: 社会万象 |
公交车坠江,毕竟是偶发事件,不会天天有,我说个生活中更常发生的事吧,比如电梯里遇见吸烟者。总是有一些不自觉的人,在这样的公共场所,这么狭小的密闭空间,只顾自己过瘾,不管他人感受。我每次遇见都要出言劝止,有时候劝止有效,对方熄灭了烟头,而更多时候人家翻个白眼,依然吞云吐雾,有时候甚至口出秽语,骂骂咧咧。为什么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同乘电梯的其他人默不作声作看客,而出言相劝的只有我一人,所以吸烟者敢于肆无忌惮。虽然常常是孤独者,然而我还是遇见一次就制止一次,不管有没有人支持,不管制止是否有效,我不会沉默。这并非我老蒋多么高大上,多么见义勇为,非也,只不过我在电梯里被迫吸二手烟,健康受到他人的侵害,我只是捍卫自身的健康权利而已。如果包括健康权、生命权在内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自己都放弃权利不去捍卫,还能指望谁来帮我?警察怎么可能24小时贴身护卫,就算电话报警,警方会为这点屁大的事立案么?当然,劝止时语言缓和些,尽量不引发严重冲突,但这只是事关如何制止的方式方法问题,不是要不要制止的问题,两码事。而那些自身健康受到同样侵害却选择沉默的看客们,他们想的是啥?无非是忍一忍就过去了,不想多事,谁也不得罪,要是挺身而出,万一发生冲突,反而招来更多麻烦,明哲保身最安全,对吧?周边都是这样的看客,电梯内的吸烟者岂不是更嚣张,受害人岂不更多,这个社会岂不是越来越乌烟瘴气?
任何社会进步都需要付出成本,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个代价,不是你付我付就是他付,总需要有人承担这个成本。而由此获得的进步,却人人受益。古人有句话,叫作“出檐的椽子先烂”,就是说,如果你作这根挑出屋檐的长椽,风雨必定首先侵蚀你,让你先朽烂,而受到屋檐庇护的其他短椽则不受风雨侵蚀安然无恙。所以,让别人承担风险(例如冲突中受到伤害,或者事后遭报复),而自己粉饰太平,岁月静好,假装没看见,一切丑陋与我无关,事后心安理得享受社会进步的成果,这就是许多国人的看客心理,多么聪明啊。
也有愿意做出檐椽子的傻子,例如谭嗣同。他放弃科举功名,去探索一条为国为民的救亡之路,变法失败之时,他有机会逃亡,然而他不,他选择从容走向菜市口,因为“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可惜,这样的傻子在中国太少太少,所以社会进步缓慢。
和谭嗣同的流血牺牲比起来,在电梯里劝止违规吸烟者,可能付出的成本微不足道,最多不过是言语或肢体冲突,而且众人相劝,比我一个人挺身而出,风险更小,可是连这点风险成本,众人都不肯承担,宁愿忍受二手烟的危害而作看客,这和重庆公交车上的看客没什么本质区别,都和鲁迅笔下蘸着人血馒头的看客一脉相承。这样的看客心态,你不觉得猥琐?百年来进步何在?
其实,无私奉献、舍己为人者固然可敬,但古今中外任何社会,能做到的都是少数而不是主流。不必唱高调,对大众来说,A行使公民权利的同时不要侵犯和损害他人权利,B守住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这个社会就会有序多了。直行者遇红灯停车堵在右转道上,这是A项不及格,因为行使自己路权的同时侵犯了右转者的同等路权;公共场所被迫吸二手烟却沉默作看客不敢挺身而出,这是B项不及格,因为任人侵犯合法权益而不敢捍卫,则邪气横行,社会失序,丛林法则支配一切,弱肉强食,人降格为兽,最后倒霉的是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谁能幸免?如果你A或B不及格,意味着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你还不够格。
我成不了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谭嗣同式的英雄,更没有资格要求你成为英雄。但我会努力履行公民义务,不去侵害他人,同时捍卫公民权利,不接受他人侵害。也希望你我都成为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若是这样,重庆公交车坠江的惨剧或许不会发生,这个社会才会更阳光更少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