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公交车坠江,看怎样做一个合格公民……
(2018-11-02 16: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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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公民 |
分类: 社会万象 |
如果肇事者不是老子天下第一,我想在任何地方下车,你就必须应声停车;如果司机遇到挑衅能靠边停车打电话报警而不是弃责对殴;如果车上十几名乘客中哪怕有一人挺身而出劝解或强行拉开双方制止冲突……那么,公交车坠江的惨剧就不会发生。
然而世上有消炎药、抗癌药,却没有后悔药,暴戾的肇事者、冲动的司机和冷漠旁观旳乘客,为他们各自的行为付出共同的代价,死者已去,活着的国人当警醒,怎样去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作为一个公民,你在公共道路上有正常行走的权利。但是别忘了,别人也有同样的权利。当你和几个同伴肩并肩走在狭窄的自行车道上说说笑笑时,你是否意识到,你和同伴的行为,不但把自己置于危险中(例如身后的电动车可能撞到你),而且你妨碍了别人,你在行使你自己路权的同时,却侵犯了他人的同样路权?
当你和你的家人健康权利受到侵犯,被迫在公共场所吸二手烟时,你非但自己不去制止吸烟者,反而指责和围攻提出抗议的受害者,认为“面子”比什么都更重要,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你这样麻木冷漠的看客,和公交车上沉默的乘客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和百年前鲁迅先生笔下蘸着人血馒头的看客也一脉相承,五十步与百步而已。
行使自身权利时越界侵犯他人,自身或他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而作壁上观,这样的国民,我毫不犹豫地说,你还不够资格做一个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你该好好补上“公民”这一课。宪法上有两个词组,一个叫“公民权利”,另一个叫“公民义务”。公民权利如何行使和捍卫,公民义务如何去履行,需要我们每个人好好学习和思考。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是代价沉重的反面教材,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警醒,好好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