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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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时评 |
分类: 社会万象 |
近日去浙医二院滨江院区看望病人,这家医院给我印象深刻。我自己通常在解放路上的浙医二院老院区就诊,滨江院区离家远,平时不会去,这回去了才知道,滨江院区2013年建成启用,运行5年了。
所谓印象深刻,有正负两方面。
先说正面。大楼气派,病室宽敞,停车场、商店、餐馆等配套设施齐全,买包餐巾纸,吃碗面条……住院病人不出院区就能解决所有生活问题,甚至还有一架救护直升机随时待命升空,可为特殊患者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这些良好条件是拥挤狭窄的老院区所不具备的。

再说负面。进入院区大楼,我惊讶地看到指示牌赫然写着“客户服务中心”,我不由一楞,这是商场?我走错了地方?再一看,没错呀,同一牌牌上不标示着“门诊”字样吗?看来,院方已经忘了自己的服务对象是患者,把病人显性定义为客户的同时,也把医者隐性定义成商人,医院无形中变成商场,医患关系自然就成了生意经,“希波克拉底誓言”已经扔到九霄云外了。

那么医患关系是什么?患者的义务是缴纳费用,医者的义务则是提供专业服务以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这和你去理发店理个发、去餐馆吃个饭确实有相似之处,都有交换行为存在。客户不交钱,理发师有权拒绝给客户理发,因为理发师要吃饭,他不是慈善家,他提供专业服务换取应得的报酬天经地义。而医疗服务不止是交换,医疗服务的本质是救死扶伤,病人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医生护士处置,这是至高无上的托付和信任。一个车祸中受重伤昏迷的伤员,身上没带钱,随行无亲人,医院能以不交钱为由把这样的伤员拒之门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医院无权拒绝抢救,因为生命的价值超越金钱与服务的交换关系之上。不叫“患者服务中心”却叫“客户服务中心”,不仅仅是二字之差,这是医疗行为背后根本性的理念差别,这种差别一定会体现在检查、开方等各项医疗行为上,医患关系变了味,患者如何能无条件地信任医生护士?而彼此相互提防,医患关系怎么可能和谐?
这不是医生护士的错,他(她)们中的绝大多数,其实很辛苦,也非常尽心尽责。然而把教育、医疗和养老当成生意做的,普天之下,怕是别无他国。厉害了,我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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