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蒋草木园(1516) ------ 关于植物中文名修订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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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名称,起源于人们交流的需要,主要是非现场交流的需要。现场交流,名称不是必需的,说话者可以用手、用细棒直接指示,比如“请你把这个往右挪2米”,配以说话者的手势,听者立刻就明白说话者口中的“这个”指的是什么物体。
植物的名称,和人名、器物名一样,本质上就是一个代词。借助这个名称,在实物和名称之间建立一种固定的指代关系,使非现场的听者(或读者)明白说话者(或写作者)在说(或写)什么,这才使非现场交流成为可能。
植物名可以用各式各样的文字来表示。同一植物,咱中国人自然用中文命名,中文名之外还有英文名、法文名、俄文名、德文名、西班牙文名、阿拉伯文名等等。即使是中文名,不同地域的人们也有不同的叫法,比如番薯、红薯、地瓜、红苕等等,实际指的都是同一物。
因为同一植物有N多的名称,或同一名称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域却指向不同植物,为便于交流,避免歧义,植物学界规定以拉丁文双名法命名的学名,简称学名或拉丁名,作为国际公认的植物标准名称。
相对于学名,所有的中文名、英文名、法文名、俄文名、德文名、西班牙文名、阿拉伯文名……都只是习用名而已,区别只在于使用人群多寡和流行地域幅员之大小。
这些本来都是常识,学习过生物基础知识的中学生都知道。
为什么要说起这些呢?
因为我在整理植物照片、查证植物资料、与专业人士交流的过程中,屡屡碰到植物中文名不规范所产生的困惑与麻烦。
举个例子,马铃薯,引入中国数百年了,南北各地广为种植,是餐桌上的常见食品,拎着菜篮子的家庭主妇们都很熟悉。有一天我想查查它的准确学名,在《中国植物志》里居然检索不到它。后来请教专业人士,有人告诉我,它的学名叫Solanum
tuberosum,它的中文名,在《中国植物志》里不叫马铃薯,而是“阳芋”。难怪我查“马铃薯”找不到它。
我无意贬损《中国植物志》。恰恰相反,我认为,《中国植物志》共80卷126册,编写历时35年(1959-2004)、体现了中国最优秀的植物学家的集体智慧和科研成果,其权威性目前还没有任何其他资料可以超过,辅之以相关地方植物志,一直是学习植物最有用的工具书。在同物异名情况下,以植物志记载的中文名为准,相对来说是最为可靠的选择。
但是,《中国植物志》以及一些地方植物志,由于编纂时间较长,参与人员较多,在植物中文名的命名上,并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刚才所举就是一例。
有不少学者也看到了植物志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对植物中文名的修订要求,有的还写了洋洋数万言的专业论文。
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不主张修订,主要理由是传统文化的传承,不能随便改名。
我个人赞同修订;后一种意见,我认为站不住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当然要传承,但传统文化也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如同长江黄河,滔滔江河奔腾入海,古今皆然,但今日之流水,已非古时之水也。若不让江河流动,必然成为臭水一潭,长江黄河还能成为我中华民族今日之母亲河么?古之甲骨文、钟鼎文,固然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今之楷书乃至印刷体,同样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如果坚守甲骨文、钟鼎文才算传承民族文化,那就不会有后来的隶书、楷书乃至印刷汉字。所以,我认为,传统文化需要传承,但对传统文化要作发展演替的动态理解,若不与时俱进,那只能成为古墓僵尸,离消亡就不远了。
植物中文名的修订工作迟早都是要做的,虽然未必是在当下。但“不能随便改名”说得没错,改乱了,不如不改。改,就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样才会越改越完善。以我之浅见,下列原则应当得到遵循:
1、大稳定,小调整。改名要慎重,有错的要改,明显不合理的要改,可改可不改的就从旧不改。这既是尊重前人,也是照顾习惯,避免引起无谓的混乱。
2、选用约定俗成、使用最广泛的名称。例如Solanum
tuberosum被广泛称作马铃薯,也有叫土豆的,还有叫洋芋的,但无论是专家层面,还是社会公众,多年来几乎没什么人使用“阳芋”这个名称,说明“阳芋”与实物之间的指代关系建立失败。所以,Solanum
tuberosum的正式中文名,还是叫“马铃薯”为好,这样改,无论学术检索还是日常交流都会方便得多。至于土豆、洋芋等其他中文名可作异名或别名予以保留,以利检索或某些局部场合交流。
3、选用更准确贴切的名称。例如Albizia
kalkora,在《中国植物志》里叫作山槐,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槐属植物,而实际上它是合欢属植物,更贴切且也很常用的叫法是“山合欢”,所以建议以“山合欢”为正式中文名,其他中文名可作异名或别名予以保留。
4、避免重名。这容易理解。重名,就意味着名与物的指代关系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一对二或一对多,这种同名异物现象的存在,易产生歧义,使交流变得困难。例如《浙江植物志》里豆科的Crotalaria sessiliflora,中文名叫作“野百合”,与百合科的Lilium brownii发生重名,因为后者的中文名也叫“野百合”。在Flora of China里,Crotalaria sessiliflora被称作“农吉利”,这就避免了与Lilium brownii的重名。我认为,FOC对Crotalaria sessiliflora的处理较为妥当,《浙江植物志》这样处理不合适,应作修改。
5、废除过于冷僻的汉字名。例如,在《中国植物志》和《浙江植物志》中,Campylotropis macrocarpa的中文名写作“[艹/杭]子梢”,也就是说,第一个字,在“杭”的上方还要加一个草字头,读音同“杭”。这是一个近于死亡的冷僻字,不仅2000年发布的GB18030新国标电脑字库没有收录,很多中小型汉语字典也查不到,几乎没有什么人使用。从植物名来说,加个草头不见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反而难读、难写、难检索,造成交流的不便。这个字,不如去掉草字头,把植物中文名干脆改为“杭子梢”,交流会方便得多。有人说,电脑字库可以扩充,字典也可以增加条目,保留[艹/杭]更好,那是传统文化的传承。我不赞成这种观点。电脑字库和字典当然可以扩充,但扩充到什么程度才是尽头?需要付出多大的社会成本?近于死亡的这类汉字,保留着,又有多少实用价值?蕴含着什么样的传统文化?是不是废除这些没人使用的汉字,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断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