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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蒋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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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权益的一点感想

(2010-02-07 07:42:55)
标签:

摄影

作品

著作权

权益

保护

分类: 社会万象

开始摄影,是2006年的事,一起步就定位于生态摄影,反映生物与环境之间、生物与生物之间、以及人与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照片自然是以动植物为主了,而且主要是野生动植物。四年来,拍摄照片数万幅,其中植物2000种以上,野生鸟类128种,蝴蝶224种,蛾类、蜻蜓、甲虫等其他昆虫数百种,蛙类和有尾目两栖动物几十种,蛇类和蜥蜴等爬行动物几十种,还有臭鼩、猕猴、松鼠之类的哺乳动物。

 

这些题材,和我的职业没什么关系,完全是业余爱好。数万幅照片,几乎全是放弃休息,利用节假日拍摄的。这些照片质量有高低,但每一幅照片的背后,都说得出蕴含其中的故事。有的是空山鸟语,风景宜人处,闲庭信步,随意“咔嚓”,而更多的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有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更多的则是千淘万漉,“吹尽狂沙始到金”。

 

记得曾驱车三百里(往返三百公里),风雨中徒步登山,只为一睹海拔1500米的高山上灯笼花之芳容。山上地形非常复杂,那儿曾经两次发生驴友坠崖身亡事故。雨中山道更为湿滑,一不留神,就可能坠入深涧,粉身碎骨。好在我们同行数人,都有丰富登山经验,一路小心翼翼,相互照应,终于达成心愿,安全而归。

 

关于作者权益的一点感想

 

也记得在鄱阳湖畔邂逅舟山眼镜蛇,曾卧伏于毒蛇面前,人与蛇近距离四目相对,冒着可能受到攻击的危险,终于拍到比较满意的野外毒蛇生态照片,这样的机会太难得,舍不得放过,冒点风险值得(缺乏野外经验者千万别轻易尝试,万一咬到一口可就玩完了)


关于作者权益的一点感想

象这样的东方巨齿蛉,我国不少省区有分布,但数量稀少,很多昆虫学家都没见过,拍到野外活体照片的人,全中国屈指可数,我不敢说自己拍得最好,更好的照片也许藏在谁的箱底,但我在网上找过,确实没有发现更好更清晰的。不信,诸位可以用google或百度搜索“东方巨齿蛉”图片试试。


关于作者权益的一点感想

 

照片积累多了,发在网上,有时听到些赞赏或批评,在交流中学习,很受益。若得到高手指教,则更高兴。渐渐地,有时有人会来要照片,说是想在博客或论坛上转载,帮助解惑云云;或是出什么什么书,希望支持等等。

 

博客或论坛,一般不是牟利的地方,来求照片的,多半是同好,所以这种情况,我都会支持,只要转载时注明出处就行。书是商品,而来要照片的这些书,有的是学术专著,有的是科普作品,有的是少儿读物,使用照片较多的,出书方会支付一定稿酬,若是只需要一两幅照片,我常常无偿赠送。大多数书的作者或编者,采用我提供的照片之后,会寄送样书表示感谢,有的书籍价值昂贵,实在送不起样书的,也会事先说明,我自然也理解,不会为难人家。

 

但也有例外。

 

有一回,某人加我为QQ好友,说是重庆什么中药研究所的,要出一本什么什么药书,植物照片已经有了,还少一些动物照片,希望支持,开了一个目录给我,问我可否提供。那目录,我粗粗看了一下,蝴蝶、甲虫、蜻蜓、竹节虫、蚯蚓、蝾螈、毒蛇......什么都有。

 

我翻箱底,对照学名,一一查对自己历年来拍的数万幅照片,大约有20种约30幅左右可以对上号。我把这20种30幅动物照片也整理了一个名录,返回给他,同时还查对资料,作了不少学术订正,比如他提供的目录中,把Pieris rapae Linnaeus称为白粉蝶,我依据《中国蝶类志》订正为“菜粉蝶”,因为“白粉蝶”这名称不规范。找照片、查资料、作订正、编名录,花了我整整2个晚上的业余时间。

 

然后就是商谈条件。我的条件是这样:

 

如果一两幅,最多不超过3幅,我可以无偿赠送,以支持学术著作的出版;如果照片较多的,按下列条件办:

 

1、照片作者有署名权;
2、照片限于约定用途,编者和出版方承诺不作他用;
3、出版后赠送样书;
4、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稿酬。

 

我以为,这样的条件,合情合理,不算苛刻,这是作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对方当时回答说,前三条估计问题不大,稿酬可能有困难,因为这个项目没什么经费,但他可以向老板报告。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整理的名录和照片文件夹,为他保留了N久,后来终于删掉了,因为我没有那么多的存储空间供浪费。

 

这个项目有没有足够经费,我不知情。也许是不想付稿酬,只想白拿别人的照片,拿不成就拉倒。或者说不定真的没钱付稿酬,无奈之下求人。我搞不明白,没有项目经费,立什么项呢?难道现在的科研机构或大学,立个项,仅仅就是一纸批文?这算咋回事呀?

 

不管是真没钱还是假没钱,意思很明白,就是不付稿酬,无偿使用他人的劳动成果。那你既然说要向老板报告,谈不成也没关系,总该回个话,告知一下吧?且不说那些照片来之不易,光是整理这些照片和名录,都花费我2个晚上的劳动,只是我的诚意和劳动,人家根本就不稀罕,回话都不给一个,连起码的礼貌都没有,既然这样就算了。

 

过了大半年之后,同样的途径,同样的事,又有人提起,只是换了个网名,至于网名背后是同一个人,还是与这个项目有关的另一个人,我无从知晓,也不去深究,反正我的回答还是那几个条件,结果,还是同样的没有下文。

 

看来问题还是出在稿酬上。

 

其实,我喜欢生态摄影,并不指望靠照片发财。从事业余生态摄影,完全出于兴趣爱好,没有任何功利性目的。历年来在这上面投入的精力和费用相当可观,基本上没什么经济回报。摄影器材方面的投入就不说了,光是周末外出一趟,往返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住宿费、门票等等,少说也得四五百元,这还是郊县,不太远的地方。若是出远门,则费用远远不止这些。即便花费四五百元,未必就能保证拍到满意的照片。有些植物,花期很短,错过时机就得再等一年;有些动物,比如前面提到的舟山眼镜蛇,野外很难见到,出去十次八次不见得能遇上,遇上未必能拍下来,拍到的不一定拍好,万一被咬上一口,更是后果严重。所以,要得到一幅好照片,有时候需要一去再去,精力投入巨大,费用成本也相当高,不是那么容易的。说句有点自负的话,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野外经验和摄影技术,就算你花费十倍的钱,也未必能拍到这样的照片。照片的使用者支付一定的稿酬,这是对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作者理当享有的合法权益。现在书价都不低,一方面读者出高价买书,另一方面作者正常稿酬得不到保障,读者和作者两头盘剥,这样的出版者,也值得我无偿贡献么?我千辛万苦甚至冒着巨大风险拍的这些照片,凭什么就该无偿奉献呢?

 

不付稿酬,回话都不给一个,这样的人和事,还不算太烂,不管怎么说,他们事先征求了作者的意见,只是一想白拿,二来欠缺一点礼貌。另有些人,就更等而下之了。网上曾发现,我的作品及许多朋友的作品,被盗链或转贴于一个标榜为“原创”的摄影论坛上,经许多受害人抗议,才很不情愿地被迫删除,而且没有任何道歉。有没有未经作者许可拿去出版或卖钱,谁也不知道。这些人,其实就是盗贼。逮到证据,当罚则罚;逮不到证据,他抵死不认账,你能奈他何?

 

中国现在不是没有法,关于知识产权、关于著作权、关于计算机网络、关于出版业管理,有很多的法律法规。但作者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有效保障。无论是网络世界,还是传统的印刷出版业,现在的乱象不胜枚举,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我遇上过那么三四回,只能算个例,也算不上严重,有些朋友受到的侵害远远不止我说的这些。但遇上这些事,总是心里不舒服。列位看官,你遇上过类似的事吗?你有什么好的对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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